導讀:身穿青蛙服,手里提著一群小青蛙,脖子上掛著收款二維碼,最近,賣崽青蛙火遍網絡,活躍在多地的大街小巷,因其蠢萌的造型和有趣的互動而受
身穿青蛙服,手里提著一群“小青蛙”,脖子上掛著收款二維碼,最近,“賣崽青蛙”火遍網絡,活躍在多地的大街小巷,因其蠢萌的造型和有趣的互動而受到了不少粉絲的追捧。然而,近日不少網紅青蛙也遭到了驅趕,引發了廣泛的討論。
在上海的街頭,一只蛙蛙被城管攔截,并當場褪去了“蛙皮”。相關視頻在網上熱傳,引發了大量的討論。人們紛紛開始探討網紅“賣崽青蛙”到底做錯了什么。
針對此事,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徐志虎在《民生一網通》節目中作出了回應。他表示,“賣崽青蛙”實際上是在兜售玩具,而根據去年12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個人和單位禁止在公共場所擅自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因此,這種行為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對行人和環境也造成了一定的干擾。
徐志虎局長還提到,對于這類新興業態,一般采取的是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在這種情況下,城管部門傾向于采取教育、約談和警告等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過度處罰。他指出,如果行為主體能夠在前期進行整改,且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基本上是倡導免于處罰的。
徐志虎強調,城市管理并非無序放開,而是在推動城市發展的同時,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提高對新業態經濟模式的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服務能力。他的觀點意味著,盡管城管部門需要對違規行為進行監管,但也希望在保障市容環境秩序的同時,給予新業態一定的空間,鼓勵其創新發展。
這一事件引發了公眾對城市管理和新興業態的思考。一方面,許多人認為在市容環境管理方面應該有明確的規定和執法標準,以確保市民的正常出行和生活秩序。
另一方面,也有人對城市管理部門在處理新興業態時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應該對這些新業態給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在創造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和滿足市民多樣化需求方面。一味地采取驅趕和限制的做法可能會抑制創新和市場活力,阻礙城市的發展潛力。
此次事件還引發了對于城市管理部門應如何應對新興業態的探討。在制定相關政策時,需要充分考慮到新興業態的特點和需求,盡量避免過于僵硬的規定限制。同時,加強對新興業態從業者的指導和培訓,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職業素養,以確保他們在發展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不給市容環境和市民生活帶來負面影響。
對于公眾而言,也需要在享受新興業態帶來的便利和樂趣的同時,保持一定的文明素養和自覺遵守規定。尊重城市管理規范,不隨意亂丟垃圾,不影響他人出行,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容環境和社會秩序。
綜上所述,這起“賣崽青蛙”事件引發了公眾對城市管理和新興業態的思考。市容環境管理需要明確的規定和執法標準,以確保市民的正常出行和生活秩序。與此同時,對新興業態需要更加開放和包容的態度,充分發揮其促進經濟發展和滿足市民需求的潛力。只有在法律法規的指導下,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城市管理的良好秩序與新興業態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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