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山西省忻州市發布《忻府區方艙集中隔離場所建設項目選址公示牌》和《原平市方艙集中隔離點項目(第一部分)(1標段)招標公告》2篇公告內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發布《忻府區方艙集中隔離場所建設項目選址公示牌》和《原平市方艙集中隔離點項目(第一部分)(1標段)招標公告》2篇公告內容,引發社會公眾關注。5月21日,山西忻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情況說明,表示“用地合法,符合程序”。
經忻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向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忻府區人民政府、原平市人民政府了解,忻府區方艙集中隔離點、原平市方艙集中隔離點兩處方艙集中隔離場所為2022年建設項目,根據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需要,已于2022年全部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上述兩個項目,均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的規定先行建設。
為完善相關用地、建設等手續,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城鄉規劃公開公示的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在其官方網站于2023年5月18日對忻府區方艙集中隔離場所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方案予以公示。原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原平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對<原平市方艙集中隔離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原發改基字[2022]30號)文件,于2023年3月31日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西省)發布了《原平市方艙集中隔離點項目(第一部分)(1標段)招標公告》。上述兩篇公示內容,屬于符合程序的正常政務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