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激勵黨員干部擔當作為,彰顯向誣告者亮劍、為清白者撐腰的鮮明導向,營造積極健康、干事創業的政治生態和良好環境,大慶市紀委監委、大慶
為激勵黨員干部擔當作為,彰顯向誣告者亮劍、為清白者撐腰的鮮明導向,營造積極健康、干事創業的政治生態和良好環境,大慶市紀委監委、大慶市公安局現將2起懲治誣告陷害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劉某誣告肇州縣公安局相關民警案
2019年5月,大慶市肇州縣居民劉某涉嫌刑事犯罪被肇州縣公安局刑事立案,2020年12月被肇州縣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劉某因對辦案民警不滿,于2022年12月在快手平臺發布視頻,舉報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宋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偽造詢問筆錄、訓誡書、工作說明等問題。經查,劉某反映問題不屬實。2023年5月,劉某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肇州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二、陸某某誣告肇源縣三站鎮村干部、肇源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案
2022年5月10日,大慶市肇源縣居民陸某某舉報肇源縣三站鎮村干部貪污、瀆職、毆打他人致傷殘問題,隨后又多次舉報肇源縣三站鎮多名村干部殺人拋尸問題。肇源縣紀委監委和肇源縣公安局對陸某某舉報問題線索進行核查,發現其舉報問題不屬實,并將核查結果告知陸某某。陸某某隨后多次舉報肇源縣紀委監委相關工作人員包庇。2023年5月,陸某某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肇源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將持續深化懲治誣告陷害行為專項治理,嚴肅懲治誣告陷害行為,狠剎誣告陷害歪風邪氣,激勵廣大黨員干部銳意進取、奮發有為,以更加飽滿的精神狀態,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大慶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