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6月1日,江歌媽媽@苦咖啡-夏蓮發布博文表示劉暖曦(曾用名: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賠償款全部到位,并稱將所收到69 6萬元全部賠償款捐出。江歌
6月1日,江歌媽媽@苦咖啡-夏蓮發布博文表示劉暖曦(曾用名: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賠償款全部到位,并稱將所收到69.6萬元全部賠償款捐出。
江歌母親:
賠償款將全部捐出
6月1日,江歌母親江秋蓮發布視頻表示,江歌已經離開2401天了。
從2018年1月份,她開始著手找律師準備起訴劉鑫,已歷時5年4個多月時間。
劉鑫因侵犯江歌生命權一案,被法院判決應該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執行完畢,69.6萬元賠償款全部執行到位。
這筆賠償款,法院強制執行了劉鑫4次。
第一次在2023年1月20日,執行50500元;第二次在2023年2月27日,執行30174.51元;第三次在2023年4月19日,執行264184.27元;第四次執行完畢剩余款項包括訴訟費、滯納金和執行費。
“這筆賠償款我已經在聯系相關機構準備捐出,后續事項到時候我也會告訴大家的。”江秋蓮說。
“在整個江歌被害事件中,我始終是一個輸家。”江秋蓮提到,雖然法院判決劉鑫對江歌被害承擔應該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彰顯了部分正義,但她失去的是摯愛的女兒,她直指劉鑫這些年來利用江歌被害事件,收受大量的社會幫助和眾多網民的打賞。
甚至二審維持原判后,劉鑫在網絡上發起了賠償款的募捐,雖然后來被平臺制止,但其支持者為了規避法院執行,仍然源源不斷地給劉鑫母親賬戶里打錢。
“這69.6萬元的賠償款,有近27萬元是從劉鑫個人證券和個人保險賬戶當中執行回來的。這近27萬元個人證券和保險賬戶里邊的錢,是不是劉鑫利用江歌被害這幾年收受的網民打賞我不得而知。”江秋蓮還提到,劉鑫最近又利用江歌被害事件積攢起來的人氣,開啟了賣茶生意。
江秋蓮告訴奇聞事件記者,這次執行完畢只能算到了一個階段。
她認為,劉鑫并沒有真正受到法律的懲罰。
劉鑫回應:
大部分款項為從親友處借款
6月1日,劉鑫也向奇聞事件記者確認了法院判決款項已執行完畢。
她提到江秋蓮所提到的“有近27萬元的款項是從她個人證券和個人保險賬戶當中執行”與實際情況不符,賠償款中大量款項是她從親友處借款用以賠償的。
她向奇聞事件記者發來她證券賬戶的截圖顯示,3月14日共有1萬余元賣出,劉鑫稱這是她之前賺錢存下來的積蓄,后被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第三次強制執行的近27萬元中,有1萬多元是證券賬戶中的錢,還有一部分是她多年來保險賬戶的錢款,其他款項則是她的借款,借了23萬元,由法院一并執行。
劉鑫的支持者米花也出示了兩份轉賬記錄。
她稱其中10萬元的轉賬記錄是她借給劉鑫的,另外3萬元是北京一名女性的借款。
關于劉鑫和米花的說法,江秋蓮回應稱:“這里是我不嚴謹了。我是聽法官說執行了她證券和保險賬戶里的錢,我沒問清楚從證券里執行了具體多少錢。”
劉鑫還提到為湊齊賠償款她已負債,“感到有壓力。”接下來她打算努力賺錢慢慢還。“做點小生意,慢慢恢復基本的人際交往能力,畢竟和社會脫節了很多年。”劉鑫說。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生命糾紛權案二審宣判,劉鑫被判賠償江秋蓮各項損失近70萬元。
2023年1月初,劉鑫在社交平臺上對近70萬賠償款發起募捐,得到數百人打賞。
她稱“該我自己承擔的我一定承擔。我有手有腳,我不怕吃苦,什么臟活累活都可以干。這些資助,我會公示去向,我掙錢以后,會一筆一筆全部還回去”“請給我介紹工作”。
1月4日,新浪微博表示已第一時間關閉其賬號的打賞功能并限制提現,對賬號予以永久禁言。(此前報道:)
1月10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表示,她當天詢問青島市城陽區法院是否收到劉鑫的賠償款,法院回復稱經查詢顯示暫未收到。
江秋蓮表示其已向城陽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審核會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
其后,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劉暖曦(原名劉鑫)已成被執行人,執行標的71.9365萬元,立案時間為1月11日,執行法院為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1月16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向劉暖曦(原名劉鑫)發布限制消費令,對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包括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得旅游、度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