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6月9日上午11點39分,蘇享茂哥哥蘇享龍在第三方社交平臺個人主頁發布文字和圖片,稱翟欣欣已被海淀警方逮捕。《立案告知書》圖片顯示,翟欣
6月9日上午11點39分,蘇享茂哥哥蘇享龍在第三方社交平臺個人主頁發布文字和圖片,稱翟欣欣已被海淀警方逮捕。《立案告知書》圖片顯示,翟欣欣涉嫌的罪名為敲詐勒索,立案時間為2023年5月20日。另據奇聞事件報道,翟欣欣已被批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6月9日下午,刑法專家、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武舉告訴奇聞事件記者,蘇享茂如果形成自殺決斷的主要因素不是為情所困,而是因為內容、方式超出常人忍受限度的勒索,那就應當將結果責任歸結于行為人,從這個角度判斷,翟欣欣最高可獲無期徒刑。
據奇聞事件此前報道,6年前閃婚41天之后,因妻子翟欣欣索要千萬財產,IT男丈夫蘇享茂被逼無奈,在互聯網上留下公開遺書,跳樓自殺。
2023年6月9日,他的哥哥蘇享龍在第三方社交平臺個人認證主頁寫道:“2017年9月7日,WePhone開發者蘇享茂因被翟欣欣威脅恐嚇、敲詐勒索1000余萬,致身心不堪重負墜樓身亡……感謝各位網友自2017年9月以來持續地關注、支持和幫助,感謝,感恩,深深鞠躬。可以告慰大家的是,翟欣欣已被逮捕,羈押在看守所!我們終于等到了這一天!由于要求配合警方偵查,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告訴大家這一消息,在此表示十分歉意……”
蘇享龍發布的《立案告知書》圖片顯示,“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立案時間為2023年5月20日。”另據奇聞事件報道,“海淀區檢察院已經依法對翟欣欣批捕,海淀警方已對翟欣欣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6月9日下午,刑法專家、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武舉告訴奇聞事件記者:“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本案中,如果‘翟欣欣索要千萬財產’的事實成立,則屬于‘數額特別巨大’。關于是否屬于‘情節特別嚴重’,應由法院根據具體案情來判定。因為本罪中的‘情節特別嚴重’指的是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等,須結合更為詳細的案情方能做出判斷。”
奇聞事件記者注意到,敲詐勒索罪的既遂有一個基本結構:行為人對被害人實行了威脅、要挾的行為,產生恐懼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懼心理處分財產,行為人或第三者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對于網傳“翟欣欣使蘇享茂陷入精神痛苦”這一說法對案件的影響,張武舉副教授分析認為:“‘蘇享茂陷入精神痛苦’分兩種情形,一是蘇享茂因對行為人有過強的情感依戀、為情所困所致;二是蘇享茂對行為人的情感依戀在正常范圍內,但行為人施加要挾的內容、方式超出了常人可承受范圍,致使蘇享茂不堪忍受自殺。這兩種情形的法律意義是不一樣的。比如,有些案件中,如果因為被害人自身太知情重義,為感情所困做出自傷、自殺等決斷,這就不是情節特別嚴重;如果形成自傷、自殺決斷的主要因素不是為情所困,而是因為內容、方式超出常人忍受限度的勒索,那就應當將結果責任歸結于行為人。本案中,從這個角度審查判斷是否將蘇享茂死亡的后果歸責于翟欣欣,進而評判翟欣欣是否最高可獲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