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7月2日,有記者調查發現,北京蔡徐坤影視文化工作室,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6月28日,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
7月2日,有記者調查發現,北京蔡徐坤影視文化工作室,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6月28日,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將北京蔡徐坤影視文化工作室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而1日晚,北京廣告協會明星代言規范委發布關于對中國內地男歌手蔡某某輿情發酵的風險提示。
一面是山雨欲來風滿樓,一面是躲在小樓成一統——蔡徐坤事件的真相,眾說紛紜,令人惶惑。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爆料,且有官方密集跟進的千絲萬縷,可以肯定的是:事件發酵至此,絕不會虎頭蛇尾、不了了之。
真正的問題只有一個:對于歌手蔡徐坤被曝的疑似涉法丑聞,為何連個權威說法都沒有?頂流的商業價值、公民的個人權益,都是有法治來兜底的。當事方對民間爆料的不承認與不回應、且是曠日持久的“不發聲”,本身就足以叫人浮想聯翩。這背后的真真假假,不能只靠倔強的粉絲們來表演煽情。
事件復雜、線索繁冗,客觀地說,作為明星的公民個體,也有合法的隱私權益。單身的蔡徐坤和誰在一起,嚴格來說,不違法,也不算失德,更無涉公共利益,狗仔沒有權利把細節拿到臺前來展覽或曝光。如果說疑似懷孕墮胎的傳聞還只是風評范疇,那么,所謂“徐某為了雇傭私家偵探跟蹤C女士,在C女士家門口安裝針孔攝像頭,并在群組聊天中分享所拍視頻”等說法,顯然就已經疑似逾越了法律的底線。
在這個“大瓜”中,我們關注的固然是“頂流”的私德人設,但更關心強勢方疑似灰黑的各種“神操作”。如果狗仔爆料是無中生有,后果很嚴重,言責請自負;但如果狗仔爆料是確有其事,氤氳其間的“疑似敲詐”或“疑似侵犯人身權益”等疑云,就需要司法來厘清。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欲握玫瑰,必承其痛。當了“頂流”,你就得承受“頂流”的擔當。這不是三緘其口就可以蒙混過關的事。
一則,對于公眾來說,公眾人物讓渡其部分個人私隱,這是基本的游戲規則。明星有明星的好處,但凡事也沒有“兩頭占”。爆料之后,別怪輿情死磕到底。
二則,品牌方也好、節目組也罷,對于“塌房”的明星總有自己的應對機制。有人說,每次內娛爆瓜,最緊張的不只有藝人的經紀公司,還有藝人代言品牌的公關。從商業規則來說,拿了巨額的代言費用,自然要對商業市場的公信力負責。
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躲是躲不過去的。真相或許很難水落石出,但“拖字訣”肯定不是個好主意。廣告協會的提示算不得“雷神之錘”,只希望當事方能在權衡與慎思之后,不要低估與誤判了輿情與法的聯動關系。
頭頂的光環越大,頭戴的緊箍越沉——舞臺中央的明星大腕們,什么時候才能發自內心深諳這個道理呢?
上一篇:逆轉!中國女排3比2戰勝美國女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