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最近,有一條消息引起了人們的關(guān)注。消息稱,吉林洮南的一位村民因在洮兒河上私搭浮橋并收取過路費,結(jié)果他和他的家人一共18口人被判刑罰。
最近,有一條消息引起了人們的關(guān)注。消息稱,吉林洮南的一位村民因在洮兒河上私搭浮橋并收取過路費,結(jié)果他和他的家人一共18口人被判刑罰。
面對這個指控,黃德義堅稱自己是無罪的,他質(zhì)疑道:“如果我有罪,那社會會受到什么危害?受害者在哪里呢?”同時,他還表示自己投資了10多萬元建設(shè)浮橋,但收入只有5多萬元。據(jù)水利局透露,他們曾接到四次群眾舉報,隨后三次發(fā)出整改通知書、處罰通知書和處罰決定書,并強制拆除了浮橋。
水利局解釋說,浮橋位于洮兒河的行洪區(qū),抬高了上游的水位,增加了洪水的危害。有一些村民表示,通過該浮橋,小車過橋收費5元,大車收費20元,如果不給錢就不讓過。
還有一些村民坦言這座橋確實帶來了好處,可以節(jié)省繞行幾十里地的時間。還有一些人表示,黃德義并沒有強制收取過費用,他的家人也不好說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