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7月14日,有企業家劉先生發視頻稱,自己7月12日辦理乘機手續時,被通知多日前購買的國航A2533公務艙座位被機組人員占用,協商后調到經濟艙
7月14日,有企業家劉先生發視頻稱,自己7月12日辦理乘機手續時,被通知多日前購買的國航A2533公務艙座位被機組人員占用,協商后調到經濟艙,劉先生不滿。此事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對于此事,7月15日,奇聞事件記者咨詢了航空從業人員以及航空領域的職業律師,雙方持不同觀點。一位航空從業人員稱,因長途飛行等原因,機組占用乘客座位的現象是存在的,在這種情況下是優先保障機組人員休息。
航空領域方面的權威律師張起淮則認為,這種情況是航空公司明顯違反合同法,沒有法律規定機組人員一定要坐頭等艙(或公務艙)。
目前,國航方面尚未就此事回應。
購買公務艙機票趕到機場收通知被機組人員占用,企業家炮轟國航
7月14日,一名企業家在網絡發布一條質疑國航的視頻在網絡引發關注。
當事企業家劉先生稱,早在10多天前,他就購買了從7月12日成都天府機場飛往西藏林芝的國航CA2533航班機票。
“在網上看到公務艙只有一個空位,所以沒有提前選座。”劉先生稱,7月12號早上6點,他到達成都天府機場國航柜臺去辦理登機手續時,工作人員稱他的位置已經被機組人員占用了。
“在我表達了憤怒以后,工作人員答應我去找領導協調。期間雖然我催促多次都說領導在忙,讓我跟他一起去找領導去申請。”劉先生稱,等候了45分鐘以后,一個“領導”終于趕了過來,稱協調不了,提出解決方案是把他調到經濟艙并且補償1000塊錢,或者把他調到川航的另外一個航班的公務艙上。
劉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并對國航做法的專業性和服務態度表示質疑。
“作為一個乘客,先花了錢買了票,國航怎么能私下又把我的票賣給或者是挪給其他人使用。到底是因為超賣了呢,還是假公濟私把票給熟人或者是家屬使用?”劉先生認為,地勤解釋是機組人員占用,但即使機組人員是有權坐公務艙,但是當與客戶存在矛盾時,難道不是應該客戶為上把位置主動的讓出來,而不是和乘客去搶位置,并且把客人趕到經濟艙。
劉先生稱,自己坐上擺渡車后,地面一個客服經理匆匆地跑上來說已經把座位給他調回來了,讓他坐回公務艙,但是這個時候他已經決定了就按照登機牌在經濟艙入座。
劉先生稱,在登機以后他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他原本預定的公務艙位置一直空著,沒人坐,緊跟著公務艙后面的一排位置比較寬敞的“超級經濟艙”,也空了有三個位置。
“那如果是機組人員為什么不能坐在這里非要與客戶去搶公務艙?”劉先生質疑。
航空從業人員:一般要優先保障機組人員休息權
針對此事件,奇聞事件記者聯系了一位航空從業人員。
對于機組人員臨時占用乘客頭等艙座位的情況,這位從業人員表示,這種情況是存在的,比如長途飛行的航班,需要保障機組人員的休息。
這位從業人員表示,民航局對于機組人員的休息時間是有規定的,同時,對于休息的環境也是有要求的,比如需要能夠躺平的休息才能作數,而經濟艙的座位是無法滿足這一要求的。
那如果機組人員需要休息那為何不提前預留座位?這位從業人員解釋,這個情況比較復雜,因為機票的預售是提前一個月的,而機組人員飛行安排是有變數的,比如淡旺季的人員安排是有變化的。
這位人士解釋,遇到這種情況一般優先機組人員,“畢竟航空安全第一”,被調動的乘客由航空公司給予經濟補償。
同時,她也表示,她所在公司這種情況比較少,一般需要休息的機組人員就坐頭等艙的第一排。
律師:違反合同法,需要輪休的機組人員不一定得坐頭等艙或者公務艙
飛常準軟件顯示,7月12日國航CA2533航班實際起飛時間9點47分,抵達時間11點21分,耗時一個多小時。
航空領域知名律師、北京市法學會航空法研究會創始人、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起淮則針對此事有不同的看法。
張起淮對奇聞事件記者表示,這種情形在航空實踐中會有,但是不常見。
張起淮認為,第一方面,這種做法明顯違反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誠信原則。“票已經賣出去了。”張起淮說,那么國航就是合同的相對人,有義務來履行合同的內容。
第二方面,沒有法律規定機組人員一定要坐頭等艙(或公務艙)。張起淮說,航班上的機組人員人數是固定的,在起飛前也已經確定報備,如果需要有輪休的情況,可以坐客艙座位,但是沒有規定一定要坐頭等艙,可以坐頭等艙,也可以坐經濟艙。
另外,還有一種情形就是“加機組人員”,比如航空公司需要順帶將機組人員帶到另一個目的地,這種情形的機組人員不需要購買機票,作為需要航空公司來調配,但也不能侵犯乘客的正常權益。
“這種情況可以調配下一趟航班或者上一趟航班,沒有必要和乘客搶座位。畢竟是服務單位,負責調配的工作人員理應優先保證乘客的權益。沒有乘客,哪來的公司?”張起淮說。
第三個方面,還有一種情形就是將其他特定人員以機組人員名義,調動其他正常乘客座位,也就是所謂“關系戶”,這種情況是絕對不允許的。
無論是售票、調配和具體執飛都是航空公司來統籌的,無論是哪種情形出現侵犯旅客的權益的情況,一般都是說不過去的。”張起淮說,在調動旅客座位后給予經濟補償是符合民航界慣例的。在此事件中,需要國航方面對占用原因給出具體說明。
7月15日,奇聞事件記者致電國航客服咨詢機組人員占用乘客座位的情形,客服工作人員表示無法答復,建議記者通過郵箱聯系該司獲取回復。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國航關于此事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