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前國足主教練李鐵進去已經有一段時間了,關于他到了犯了罪什么可以說是眾說紛紜,有人說李鐵受賄,也有人說李鐵行賄,但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
前國足主教練李鐵“進去”已經有一段時間了,關于他到了犯了罪什么可以說是眾說紛紜,有人說李鐵受賄,也有人說李鐵行賄,但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李鐵竟然“雨露均沾”,把受賄、行賄都占了一遍,不止如此,他還把受賄、行賄玩出了“花樣”。
近日,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前國足主教練李鐵涉嫌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提起公訴。
從以上曝光的5項罪名可以看出,李鐵不止在擔任國足主教練期間涉嫌受賄、行賄,在未擔任國足主教練之前也涉嫌受賄、行賄,而且他的公司也涉嫌行賄!
擔任國足主教練期間,李鐵涉嫌受賄、行賄很好理解。行賄就是李鐵為了成為國足主教練從而行賄了足協相關人士,至于是陳戌源還是杜兆才以及國足選帥小組那就不得而知了;而受賄就是李鐵成為國足主教練之后,國足球員向他進行行賄,這個范圍就非常大了。
以上就是對于李鐵行賄和受賄的解釋,至于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這兩點其實大家也不陌生,因為這就是“假賭黑”的另一種表達方式。
比如效力于山東泰山的韓國籍球員孫準浩,就是因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被帶走調查,而前國腳祁宏、申思等人也是因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被捕入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則說明李鐵不僅自己這邊踢假球,還行賄別人踢假球(操控假球),這就更加嚴重了。
和受賄、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相比,單位行賄比較少見,但是對于李鐵來說這更加是他的拿手好戲,因為他除了是國足主教練、俱樂部主教練,還是一家經紀公司的股東。據悉這家經紀公司有不少球員都入選了李鐵執教的國足,并且保證上場時間,連幾名歸化球員都不得不穩坐替補席,從中發生的利益輸送可想而知。
用一個詞來形容李鐵,就是“貪得無厭”,李鐵幾乎把能汲取好處的地方都汲取了一遍,在帶領國足輸球之后還不忘在社交平臺“帶貨”,簡直是毫無下限。
那么罪名曝光之后,李鐵到底會被判多少年刑期呢?想當年,前國腳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就因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被判6-5年。現在李鐵5罪并罰,而且造成的影響更加惡劣,外界普遍認為起碼10年以上。有媒體人認為至少12年以上,也有可能18年以上,球迷朋友們,你們的觀點又是什么,李鐵到底被判多久合適呢?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