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年8月,朱某某被微信好友邀請至一個可以賺錢的兼職微信群內,并下載炒股APP。在APP客服的引誘下,先后三次充值投資75000元。接到預警后
2023年8月,朱某某被微信好友邀請至一個可以賺錢的“兼職微信群”內,并下載炒股APP。在APP客服的引誘下,先后三次充值投資75000元。接到預警后,派出所第一時間對朱某某的所有銀行卡賬戶進行緊急凍結。民警連續勸導4次,朱某某不為所動堅稱不是詐騙,民警向朱某某說明其先后三次轉賬的收款方銀行賬戶,戶主均已被列為涉嫌電信詐騙罪的網上逃犯。朱某某這才如夢初醒,打開炒股APP查看,發現賬戶已經無法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