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胡鑫宇事件近來備受關注。1月30日晚,胡鑫宇案代理律師鄭曉靜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目前,現場勘驗報告、尸檢報告、錄音筆鑒定等關鍵證據
胡鑫宇事件近來備受關注。1月30日晚,胡鑫宇案代理律師鄭曉靜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目前,現場勘驗報告、尸檢報告、錄音筆鑒定等關鍵證據均未出結果,建議家屬先不火化遺體,正準備申請刑事立案,遺體在糧庫里100多天沒被發現不屬于重大疏漏。
記者:此前有報道稱案件一直未立案,家屬想申請異地公安介入,目前情況如何?
鄭曉靜:此案中,江西省、上饒市、鉛山縣公安機關成立了聯合工作專班,屬于提級管理,也就是三級公安異地辦理。只是此前因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胡鑫宇被害,警方未將其作為刑事案件來立案偵辦。
根據《公安機關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規定(試行)》第一章第二條第六款“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個月的”,符合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條件,應當依法立案偵查。
目前,我正準備提交刑事立案申請書。但是否刑事立案,還要等調查結果出來。而調查結果,主要包括現場勘驗報告、尸檢報告、錄音筆鑒定結論等,如果這三個最關鍵的證據共同指向是他殺,就意味著胡鑫宇遭到了犯罪行為的侵害,應當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如果結論共同指向是自殺,就沒必要作為一個刑事案件來立案偵查。
記者:遺體在糧庫里100多天沒被發現,是否屬于重大疏漏,當地政府、學校等相關部門要承擔責任嗎?
鄭曉靜:這次尋找的時間確實比較長,也引起了社會持續關注。但可以看到,案件搜救的主體,包括官方和民間搜救隊等多方面進行了多輪次搜救,最終才找到。所以,單從時間上不能說屬于重大疏漏,也不能因此直接追究誰的責任,誰來承擔責任和承擔什么責任。
若確定為他殺,并刑事立案,就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若確定為自殺,也就是沒有犯罪嫌疑人的情況下,接下來就會論及因學校監管失職所要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了。
如果指向他殺,我會繼續作為被害人代理律師維權,出庭。如果指向自殺,對于一個15歲的未成年人來說,學校未盡到監管義務屬于監管失職,將要求學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記者:發現遺體后,家屬首先做出的決定就是尸檢,你如何看待這個決定,現在有哪些建議?
鄭曉靜:我們常講,尸體會說話。尸檢是對涉及刑事案件或死因不明的尸體所進行的檢驗。目的在于查明死亡原因、死亡時間、致死手段、死亡經過, 判定死亡性質是自殺還是他殺,為還原真相、偵破案件和審判提供線索和證據。
尸檢分為尸表檢驗和尸體解剖。尸表檢驗可在發現尸體的現場進行;尸體解剖應將尸體移至有專門設施的驗尸所或解剖室進行。尸檢后應寫出檢驗報告,回答與案件有關的各種問題。
尸檢時我沒在現場,具體細節不清楚。如果尸檢結果出來,家屬有異議,想要重新檢查,我作為律師也會提出重新尸檢的申請。
我已經建議家屬尸體不要火化,等尸檢結果出來后再做決定。
記者:網傳錄音筆內容已經提取,內容你是否已掌握,鑒定結果出來了嗎?
鄭曉靜:目前沒有收到錄音筆內容結果的通知。包括現場勘驗報告、尸檢報告、錄音筆鑒定等關鍵證據結果都沒出來,家屬和我仍在靜候。
錄音筆很可能藏著真相,很可能有胡鑫宇留言,歷經這么多天風吹日曬,或許有損壞,需要修復、提取,這都需要耗費時間。
如果有留言且能提取分析,對結果將是一個有力支撐。期待上述關鍵證據的結果能及時公布,以回應社會公眾對真相的追求。
記者:后續家屬是否會請其他專業人士加入輔助,這個在法律上允許嗎?
鄭曉靜:在此類案件中,法律沒有限制家屬請法醫、刑偵專家等專業人士參與。本案中,家屬目前是接受政府安排法醫等專家。在我跟家屬接觸中,沒有發現家屬對于法醫等專家的公正性、專業性提出質疑。
同時,也要考慮家屬是否有資源確保尋找的專家強于政府,不僅是能力上的,還有公信力上的。若在日后,家屬想求助更專業更高水平的法醫等專家,我們律師也愿意幫助。
【胡鑫宇失蹤事件時間線】
胡鑫宇15歲,是鉛山縣致遠高中是封閉式管理學校、高一(五)班學生,于2022年10月14日在校內失蹤,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2023年1月7日,江西省上饒市公安機關發布通報顯示,據10月14日視頻監控顯示及調查證實,胡某宇下午下課后到食堂用餐,晚餐后17時40分獨自回到306寢室短暫停留,后上到五樓陽臺停留2分57秒,往睢園和校外樹林山崗方向張望。17時45分走出宿舍樓,打籃球的同學與其簡單對話,監控顯示其往睢園方向走去;17時49分胡某宇再次返回宿舍樓,未回寢室,17時50分到達五樓陽臺停留13秒。17時51分30秒胡某宇從宿舍樓走出后,打籃球的同學再次與其打招呼,并看到其走上睢園臺階,17時51分58秒在睢園方向離開視頻監控范圍之后再未發現胡某宇軌跡。
2023年1月29日上午,從胡鑫宇家人委托的律師鄭曉靜處獲悉,1月28日,疑似胡鑫宇的遺體被發現。1月29日上午,經DNA鑒定,遺體確為胡鑫宇。
1月29日上午,據鉛山公安通報,1月28日12時25分許,鉛山縣公安局接到群眾電話報警稱,在河口鎮金雞山區域樹林中發現一具縊吊尸體。接報后公安機關迅速派員趕到現場勘查,發現死者衣著與2022年10月14日致遠中學學生胡某宇失蹤時衣著一致。隨即商請檢察機關派員監督,邀請家屬代表及其委托律師全程見證。
1月29日,公安機關經對死者生物檢材進行DNA檢驗,確定死者系胡某宇。
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一支錄音筆,已送專業機構鑒定。同時,公安機關已邀請國內權威刑事技術專家到現場參與勘驗。調查、檢驗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