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我們想知道祖先尸骨在哪?誰動手挖的? 2月3日,河南鄭州何先生告訴大風新聞記者,1月8日,12位先祖的墳被刨,大年初三,面多空落落的墓穴,
“我們想知道祖先尸骨在哪?誰動手挖的?” 2月3日,河南鄭州何先生告訴大風新聞記者,1月8日,12位先祖的墳被刨,大年初三,面多空落落的墓穴,族人祭祖可謂五味雜陳。
截至2月7日,何家還在等警方的調查結果,何先生要求盡快找回祖先尸骨,要求嚴懲挖墳掘墓者。
案發一個月,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前程辦事處負責人表示,案件公安機關還在偵辦當中。
>>>砸磚毀墓
墓穴刨開只剩墓碑
12位先祖尸骨被挖走
“我們當時發現的時候已經中午12點多了,具體地點是在鄭州經開區前程大道啟航路南邊一點。”
何先生介紹稱是他的表親在1月8日首先發現的,“我表哥和我叔叔親自去現場看了,因為是百年祖墳,樹長得比較多,有人把里面的墓穴刨開,把尸骨挖走了,我們有現場的圖片和視頻。”
現場視頻顯示,墓穴呈現新土,明顯有被挖掘痕跡。“有人在挖墳時砸毀了壘砌的灰磚,現在墳地里只剩下我爺爺一個光禿禿的墓碑,可能質量比較好,還豎立著,但旁邊的磚被砸了,滿地一片狼藉……”
何先生痛心疾首地表示,這片家族的祖墳,有五六畝地,“這塊地是我們家族的,至少已經100多年了,最起碼上溯到清末,最早從清朝康熙年間就有先輩長眠在那里,埋葬的有我爺等12位先人,具體有我爺爺兄弟三人,我爺爺的爺爺,還有再往上的先輩,我爺爺往上是五代人。”
何先生表示,雖然沒有家族族譜,但這些是很清楚的,“我們族人有150多口,現在丟失的是12位先人的尸骨,到現在找不著。”
>>>五味雜陳
面對毀墓大年初三祭祖
不知如何告慰先祖
“每年大年初三,我們晚輩都要回來去現場祭拜,要上貢品、敬香、燒紙、叩首,現在12位先輩的尸骨不知所蹤。”何先生表示,每年族人大年初三、清明節還有周年都回家祭奠,今年過年遇到這樣的事情,讓族人五味雜陳,內心很不是滋味。
何先生的堂弟受訪時稱家族成員大年初三去祭祖,這是當地的習俗。
“再過幾天就是我太爺和我爺的周年祭日了……”何先生感嘆,尸骨都被挖了,不知如何祭奠,去告慰先人。
何先生表示,祖墳被挖,何氏祖先的貴重陪葬物品,諸如金銀首飾、玉手鐲、銀元等全沒了。
“我家祖上很富裕,是附近的首富。我大爺爺、奶奶陪葬有金銀首飾。我曾祖喜歡收藏,就更多了,玉石煙斗、玉石平光鏡、端硯、金首飾、銀元。高祖之上,我就不太清楚了。”
記者就此向何先生堂弟求證,他表示不清楚祖墳里面的陪葬品,但承認以前家族比較有錢。
>>>選擇報警
“我們親屬不知道誰刨墳
也找不著尸骨”
“1月8號,我們向鄭州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前程派出所報警,我表哥和我叔去派出所做了筆錄,到今天(2月3日)已經27天了,年前民警打過一個電話,說目前暫時沒有調查進展。”
何先生表示,警方沒有提供立案或受案告知書:“截至目前,沒有人說知道下落,我們不知道誰刨墳,我們親屬也找不著尸骨。”
2月7日,何先生的三叔告訴記者,從自己報警至今,警方沒有反饋調查進展情況,“年前給打過電話,但也沒說出來啥實質的東西。”
何先生告訴記者,“據我們了解,我們懷疑這一片要建房,有可能是施工方把渣土包給清運公司,但這里面到底誰弄的?我們不知道。”
何先生解釋稱,當地要開發建房,“已經把周圍圈起來了,我們這塊地靠北部,快挨著圍墻了。附近主干道上有監控,如果公安不去調,我們親屬也調不出來。”
>>>熱線反饋
“此地已征遷,已與墳主溝通,建議報警”
何先生告訴記者,“1月9號,我們去鄭州經開區管委會前程辦事處反映了,辦事處也說不知道何人所為,讓我們家屬報警處理。”
何先生的親屬也證實,1月10日,撥打了市長熱線,1月18日得到了初步反饋。
電話錄音顯示,工作人員答復稱挖墳之事已有反映,已對接下一級單位——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反饋稱此地已征遷,已與墳主溝通,對挖墳之事建議報警。
對此,何家人感覺疑惑,何先生說:“我們打了市長熱線,回復說‘已與墳主溝通’,但是怎么溝通的,因為至今也沒有人找我們親屬說過需要遷墳什么事,也沒有說征求我們家屬同意簽字。”
1月11日,何先生的親屬還前往河南省信訪辦反映此事。何家人表示,此地不論征收還是拆遷,涉及何氏祖墳,沒有征求何家人意見、座談、簽字、地籍調查、附屬物統計等,更不用說遷墳安置等問題,何家150多口人可以作證、對質。
>>>辦事處回應
城鄉接合部沒監控
并非開發建設樓盤毀墳
2月6日,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前程辦事處負責人向記者證實,案件公安機關還在偵辦當中。
“這個事情本身我們知道得也比較晚,知道后也是第一時間通知了他們家人報了警。同時,我們第一時間也跟公安機關進行了聯系,現在我們也不清楚整個偵辦的進展。”
這位負責人表示,何先生祖墳附近的路段沒有監控,“我們這個區域是屬于典型的城鄉結合部,整個監控的覆蓋還很不到位。”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并非開發建設樓盤毀墳,“不存在開發商建樓,我們這一塊本身比較偏、比較遠,我們辦事處周邊沒有大的商業地塊。”
對于市長熱線的轉辦,這位負責人表示:“這個案件的偵辦處理,并不是我一個基層工作人員能決定整個工作進展的,在公安上沒有出結論之前,我們也不便發表評論。如果需要掌握進一步信息的話,請跟我們宣傳部門聯系,同時也可以跟公安機關聯系,看他們整個偵辦的進展。”
>>>警方回應
已按破壞墳墓立案
雖然有難度會盡心調查
2月7日,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前程派出所證實,警方已按破壞墳墓立案,目前正在調查。
“這會正在辦事處調查這個案子,也找了周邊基建的人過來寫材料。因為是頭天晚上發生的事,那周邊也沒有監控。”辦案民警表示調查有難度,但會盡心調查。
對于墳墓里的陪葬品,辦案民警表示:“光是破壞墳墓,這就是違法的,現在先要能找到毀墓者再說,找不到毀墓者也不行。”
>>>家屬訴求
盡快找回祖先尸骨
要求嚴懲挖墳掘墓者
“祖墳的事涉及家族,事關重大。我們想知道祖先尸骨在哪?誰動手挖的?”何先生表達家屬的訴求:就是盡快找回祖先尸骨,要求嚴懲挖墳掘墓者。
何先生提供的舉報材料顯示,家族至少有43人在上面聯名簽字摁了紅手印。
2月6日,何先生的堂弟表示,現在12位先祖的墳被刨,報警馬上滿一個月了,何家人現在還在等警方的調查結果。
何先生喟嘆:“挖墳掘墓這種事,說句實話,真的可缺德,一個家族祖墳被刨了,現在找都找不著,目前來說12具尸骨沒了,我是聞所未聞。”
新年遭此橫禍,家族晚輩內心愧對先人,這從情感上很難接受,“所以過年都沒過好,大年初三,家族的人都去墳地燒紙,想想是啥感受?”
何先生表示:“對我們家族來說,金錢不算什么,主要是找回祖先尸骨,將挖墳掘墓者繩之以法。”
>>>律師說法
如何追究挖墳毀墓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知名刑辯律師趙良善受訪指出,如果挖墳掘墓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上,比如該祖墳所處的地方已被征收,而且征得了家屬的同意,那么挖墳掘墓的行為人不擔責。但是,如果挖墳掘墓未經家屬同意,挖墳掘墓的行為則涉嫌違法。
輕則涉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故意破壞、污損他人墳墓或者毀壞、丟棄他人尸骨、骨灰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可對行為人予以治安處罰;
重則涉嫌觸犯《刑法》第302條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涉嫌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罪,可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趙良善強調,如果行為人挖墳掘墓是為了盜竊墳墓中的貴重陪葬物品,那么行為人挖墳掘墓的行為則涉嫌觸犯《刑法》第264條規定——涉嫌盜竊罪,視盜竊財物價值的大小,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趙良善進一步解釋稱,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古墓葬”指的是清代及清代以前的墓葬,而且在司法實踐中,辛亥革命以后的名人墓葬和遺址也屬于古墓葬或古遺址。
如果涉案墳墓屬于“古墓葬”,根據《刑法》第328條第一款的規定——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是指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為。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因此,挖墳掘墓的行為人則涉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趙良善建議,何先生可繼續催促警方偵查,鎖定挖墳掘墓的具體行為人,進一步核查涉案墳墓是否為古墓葬,挖墳掘墓行為人是否盜取了陪葬物品等,從而確定挖墳掘墓行為人涉嫌犯罪與否,以及涉嫌哪種罪,進而維護家族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