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一份《欠費停電通知函》在網上引發關注,疑似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因拖欠電費及違約金48萬余元,在2月27日面臨停電。瀟湘晨報記者注
近日,一份《欠費停電通知函》在網上引發關注,疑似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因拖欠電費及違約金48萬余元,在2月27日面臨停電。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這份蓋有南寧供電局青秀供電分局紅色印章的文件顯示,“貴單位為我局依法供電的客戶,根據供用電合同約定,應承擔按時足額繳納電費的義務。截止2023年2月24日,貴單位位于新民路34號用電區域2023年1月電費及歷史違約金合計483848.85元(其中電費本金:477791.09元,違約金:6057.76 元)經多次催繳仍未結清,我局將依照《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27 條和第 39條以及雙方供用電合同約定,在2月27日起對貴單位停止供電。為減少停電對貴單位造成的影響,請于27日前結清上述電費。”
2月27日,瀟湘晨報記者記者聯系到南方電網廣西電網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她表示,公司已經了解到網傳的這份文件,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到底是否拖欠電費,欠電費情況多少,目前正在組織調查核實,結果尚未出來。之后會聯系記者進行反饋。
此外,南方電網廣西電網公司的一名客服工作人員告訴瀟湘晨報記者,根據相關用電戶號進行查詢,目前該用戶已經結清了電費,因此沒有進行停電處理。
瀟湘晨報記者撥打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的多個電話,目前尚未獲得明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