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潘保春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示其提案建議:國家投資規劃免費公墓,加大殯葬業立法研究,盡快出臺《殯葬法》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潘保春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示其提案建議:
“國家投資規劃免費公墓,加大殯葬業立法研究,盡快出臺《殯葬法》,規范行業亂象,創新安葬新方式,為離世民眾提供免費墓地和骨灰盒。嚴查行業不正之風,確保服務明碼標價。在全國范圍內,對殯葬系列用品和服務的成本價格進行重新核定,執行明碼標價,并加大對實際售價的檢查和監督力度,嚴格處理殯葬用品和服務價格虛高問題”。
……
潘代表提出的這一建議,幾乎在網上獲得了眾口一詞的贊同,原因不僅在于其說了實話和真話,更是戳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關于“死不起”的喪葬費之提案,真是太接“地”氣、觸及民生的一大問題了。
一、“死不起”確實成了一大民生的痛點問題!
比如,不久前發生于北京某三甲醫院的“遺體停放太平間3天,竟然要價3.8萬的天價殯葬費”事件,最終被有關部門罰款565萬元。
如此天價收費項目,別說夠多少普通人死一回的喪葬費花費了,就是很多普通人的婚禮費用與之相比,也只能算是九牛一毛了。
殯葬業事實上已成為了壟斷行業;其抓住國人的“死者為大”思想,和對孝道的奉守理念,殯葬經營者吃定了死者家屬怕被說成不孝的要臉面心理——且就算死者家屬能過得了別人站在道德高地口誅筆伐這一關,但也難過良心那一關;正是抓住了死者家屬不好意思還價的心理,于是天價喪葬費就堂而皇之地出現了。
比如,像湖南寧鄉殯儀館禁止自帶骨灰盒,并自賣14880元的“天價”骨灰盒,都在不斷地印證著殯葬行業壟斷經營亂象。
像網上還有所謂的“十大天價墓”排行榜:“廈門安樂永久墓園,售價800萬元,圍墻上刻有麒麟、古鶴和二龍戲珠等石雕,一側還建有3米多高的涼亭;太湖西洞庭山島豪華墓,售價300萬元,共有三層臺階,墓碑后方是一片環形浮雕群,花崗巖建成的石塔立在最高處;深圳公共墓園西麗報恩福地,78平方米售價220萬元,堪比‘樓王’,并自稱‘地下CBD’、‘人生后花園’;重慶華夏陵園一墓地以188萬元被稱為‘重慶最牛公墓’”……”
或許有人認為:這也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這十大天價墓地可能也是物有所值,且有錢人愿意花這樣的大價錢買下如此豪華墓地,這是市場行為,別人管得著嗎?
這樣說,也不無道理,但是,當我們在提倡移風易俗,嚴禁天價彩禮、嚴禁奢侈浪費的婚慶禮儀時,怎可能會對這樣的天價喪葬費無動于衷呢?
二,靠監管部門嚴查天價喪葬費的效果并不佳。
多年來,人們對于“活不起也死不起”的抱怨還少嗎?像對喪葬行業的整治也是經常有,但治理效果為何不明顯呢?
這就又要觸及到我國喪葬業的實質上了——它們是事實上的“壟斷行業”。
從醫院,到喪葬服務公司,再到火葬場,然后是墓地,都非充分的市場競爭領域,可以說包括民政部門在內,都與此利益息息相關,這是令該行業天價現象不斷,整體費用過高的一大本質原因。
三,立法將喪葬業作為民生公益性行業,符合實際和民眾的心聲與需求。
這位人大代表建議讓喪葬費完全免費,或許有點不太切合實際,但是讓喪葬業微利經營,成為像用水、用電、公共交通等一樣的普惠性民生行業,顯然還是非常接地氣和得人心的——這樣就需要將喪葬業劃入社會公益性行業,以國家經營為主,民營服務為輔,國家只需在定價上達到收回成本即可,如此才能惠及民眾,才能最終解決“死不起”的問題。
而考慮讓《喪葬法》正式出臺,并從立法的根本上,確定喪葬屬于公益民生行業,并規定國家公有經營為主,就能從法治的上層設計上,且從根本上改變“死不起”的現象。
而且,中國人的傳統本是土葬,現在為了節省土地資源,以及移風易俗考量,要求國人實行“火葬”——既然是國家依法強制做出這一習慣的改變,則國家負擔其中增加的主要費用,也是合情合理了。
四,一點很不成熟的建議:把“死城”就讓給真正的死者吧。
我們知道,在我國現有的殯葬管理法規定中,是不承認經營性墓地有永久使用權的,條例中明確提出了墓地和骨灰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也就是說,每過20年,如果不續服務管理費的話,先人的骨灰就要被移出了。
相比較而言,活人買下的產權房,還有70年的使用權呢!哪怕過了70年以后,國家也不太可能將你移出自家屋外吧?
而是在如此對比之下,本人突發了一個奇思異想:
我們現在不是出現了房地產業泡沫的困境嗎?特別是房子不好賣的問題,那么,拿著幾百萬買墓地的人,何如在鄉鎮或遠郊,或許花更少的錢,就能買到一套有產權的花園式別墅,讓死者的骨灰盒就供奉在屋中——價格還低,又無人打擾,且有自己的產權,無人會移出骨灰……
當然,這對于有錢人肯定不在話下,也會極會歡迎;那么,普通人咋辦呢?——其實也有一個好方法:
如今在不發達地區,比如像鶴崗等地產生的“死城”,房價已是三、兩萬元就能買下,則普通人何如將那兒的房子買下,至于清明或春節上墳,可以委托當地中介服務代為“云祭奠”,這不比花著天價喪葬費強多了。
更為重要的是,這樣做,那可是為國家的房地產業起死回生做出了巨大貢獻啊!——誰能不死?如果很多家庭買下這些無人買、無人要、無人住的偏遠落后地區被拋棄的房子,豈不等于重造一個中國的新型房地產業市場嗎?
將房地產業造成的“死城”讓給真正的死者,這雖聽起來冷得可笑,但相比于天價喪葬費的“死不起”,卻能讓個人與社會效益最大化。
當然,這只是本人異想天開的胡思亂想,大家千萬別當真!——大家真要一窩蜂這樣做了,房地產商豈不將我貢上天啊,這福分我可消受不起!
身為窮人的本人,其實想得更開,就像很多父母常對兒女所言的那樣,我對自己的孩子說過:等我死后,一塊紅布裹住骨類,來到大河或大海邊,將骨類塞進禮花彈里,隨著禮花的點燃,讓骨灰一飛上天,呵呵,還能最后送給大家一朵大紅花,還能在死后終于可以燦爛一回了!
如此死后,花錢不多,開心娛樂——去它媽的天價喪費吧,讓活著本就太累的人們,也能輕松地死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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