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平頂山張先生反映,20年前和妻子的感情有了矛盾,一氣之下離了家,如今想回歸家庭卻被妻子和3個孩子拒之門外。孩子連爹都不叫!,張先
近日,平頂山張先生反映,20年前和妻子的感情有了矛盾,一氣之下離了家,如今想回歸家庭卻被妻子和3個孩子拒之門外。“孩子連爹都不叫!”,張先生后悔不已。而張先生的兒子告訴小莉,當年父親翻墻私奔留下兄妹三人,這20年他們很艱難,并且父親還給小莉隱瞞了事實。通過村委小莉了解到當年男子離家前曾簽過協議和保證書。對此,律師也給出了建議,您覺得該如何處理?
河南,平頂山。張大爺在20年前與他人私奔,留下孤兒寡母,20年后他又重返故里,想要回歸家庭,卻被老婆和兒子逐出門外,他不得已請來調解員,想要修復雙方的關系。
張大爺是一個多情的人,在20年前,他雖然已經結婚,也孕育了三個孩子,但是他還是不收心,居然和一個女的私奔了。
當時老婆苦苦哀求他留下來,但是張大爺絲毫沒有心軟,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直接從窗戶跳下來就要離開。
后來大兒子也出來阻攔,希望父親看在他們三人的面上,回歸家庭,可是張大爺卻像吃了鐵砣一樣,非走不可。
然后張大爺的老婆說出了狠話,說他想要離開也可以,那就必須凈身出戶。
張大爺此時的心早已飛出去了,他根本就不在意這些束縛,于是答應了凈身出戶。
村民們也都趕來勸阻,給他說了很多道理,但是張大爺依然我行我素,并且在凈身出戶的協議上簽了字。
就這樣,張大爺消失得無影無蹤,這20年間,從來沒有和家里面的親人聯系過一次。
張大爺的老婆含辛茹苦,將三個孩子養大,供他們讀書結婚生子,大兒子也承擔了大部分的家務和重擔,協同母親將自己的弟弟妹妹養大。
本來一家人過得和和睦睦的,卻被張大爺的突然出現,又擾亂了他們寧靜的生活。
張大爺現在好像是孤家寡人,他多次來到曾經的家門外,呼喚自己的妻子和子女,但是對方都沒有給他開門,還讓他離得遠遠的。
家已經不是曾經的家了,之前那套破爛不堪的房子,經過張大爺妻子和兒子的努力,變得非常漂亮,不過再也接納不了張大爺這種人了。
20年前的張大爺朝氣蓬勃,20年后的張大爺老態龍鐘。這個時候可能沒有人會喜歡他了吧?所以才放下身段,想要回歸家庭。
不過妻子和兒女們的態度很是堅決,絕對不接納張大爺。不過大爺還在做最后的努力,他找來了調解員,希望對方幫忙修復他和妻子以及兒女們的關系。
經過多方溝通后,兒子有所松動,他說修復雙方的關系不是不可能,但是還得看媽媽的意思,如果媽媽不同意,就請張大爺不要再來家里敲門了,他們另外想辦法安頓張大爺。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件事呢?
一、張大爺20年前私奔,對家庭沒有做出任何貢獻,兒女可以拒絕贍養他嗎?
民法典第1067條,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張大爺現在年歲大了,又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也沒有固定的居所,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要求子女們給他贍養費的。
二、張大爺離家20年,對子女們并沒有盡過撫養義務,現在還能讓他補嗎?
民法典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法院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由此可見,張大爺的子女們都已滿18歲以上,所以也就沒有權利再要求張大爺給付撫養費了。
三、張大爺當初拋妻棄子算不算違法?
張大爺在20年前,拋下妻子和孩子,與其他人走了。當時孩子們都還小,還是未成年人,這種行為已經構成遺棄罪。
刑法第261條,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張大爺很幸運,當時子女們沒有追究他遺棄,不然他哪里還有時間去逍遙,直接就被拘役或者管制了。
對于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