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株洲的李女士在去年8月份過生日,在本地的酒吧喝了點酒,隨后一起過生日的姐妹叫了一個男孩子一起來喝酒,李女士不勝酒力,醉酒后被這位男
株洲的李女士在去年8月份過生日,在本地的酒吧喝了點酒,隨后一起過生日的姐妹叫了一個男孩子一起來喝酒,李女士不勝酒力,醉酒后被這位男孩帶到本地的天倫芳舍酒店,對她進行了2次性侵。
在4月11日李女士帶記者又折返到該酒店進行興師問罪,到底是為什么呢?
我們來了解下這詭異的2次折返性侵案!
第一次性侵。
據悉,根據李女士的描述,當晚被男孩帶到酒店后自己是醉酒無意識的,是用自己的身份證開的房間,但是前臺并沒有登記那位男孩的信息。
在到達房間后自己是醉酒無意識的,男孩隨后在房間對自己進行的性侵,在早上醒來后發現自己沒有穿衣服,知道自己被性侵了,第一時間想打電話報警,但是那位男孩也醒了,拿著手機出去打電話了,而自己的手機也被帶走了,所以自己就穿衣服下樓找前臺要求報警,但是前臺沒有理會。
第二次性侵。
在和前臺爭論時候,那位男孩找到了自己,并把自己帶上樓實施了第二次性侵。
李女士關于自己被性侵的過程就講到這里,事后李女士又讓家人報警,隨后這位男孩也被繩之以法。
但是此時李女士的訴求是想要向酒店討要說法:
說法一:為何酒店沒有登記男孩的身份信息?
說法二:為何自上前臺要求報警求助沒有得到回應?
酒店方面是這樣解釋的,當晚來他們開房時候并不知道李女士是醉酒狀態,意思是李女士看起來沒有喝醉,而且男孩說明自己并不留宿,送女孩上房間就走了,所以沒有登記男孩身份信息。
看下網友的理解。
關于網友的質疑點想必大家都已經看到了,都在質疑李女士既然能自己下來要求報警,那意識肯定是清醒的,既然是清醒的為何還要陪著男孩二次上樓呢,明知道他不懷好意還要再把自己送入色狼嘴中?這于情于理是說不通的。
酒店方面其實解釋的很含蓄了,前臺解釋說:并不知道李女士是醉酒狀態。
也就是說當時李女士是看不出喝醉了,因為在沒有意識的狀態下是沒辦法完成身份登記,支付房費的操作的,可見當時李女士是能完成這樣的操作的。
酒店前臺想告訴記者李女士當時沒有醉酒,很有可能是主動上去房間的,但是酒店前臺私下可以這樣內部說明猜測,面對媒體只能是實事求是。
此事酒店方面要求走司法程序,隨后我們繼續關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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