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法律是維持國家統治的重要條件,但是太過嚴酷的刑法卻會引起民眾的恐懼,甚至是逃亡。雖然一段時間會令社會安定,但是民眾肯定不希望生活在
法律是維持國家統治的重要條件,但是太過嚴酷的刑法卻會引起民眾的恐懼,甚至是逃亡。雖然一段時間會令社會安定,但是民眾肯定不希望生活在一個殘忍刑法眾多的國家。所以到了現代像凌遲、俱五刑、斷椎等都被國家廢止了,今天我們就說說領古人恐懼不以的斷椎酷刑。
酷刑斷椎的起源
自從春秋戰國的時候,古人就知道人的脊椎斷了,基本上是再也站不起來。而斷椎酷刑更是用斧頭,從人體的腰部斬斷脊椎,受刑人在當時并不會死。因為人體的大部分器官都在上半身,不過大部分受刑人都會昏迷過去,然后死亡。
當時在春秋時期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于是,姬重耳批準,將顛頡斷椎處死。
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晉國的社會風氣,由此好了一大截,可以說是路不拾遺!
酷刑斷椎和腰斬的區別
斷椎其實和腰斬有著類似的地方,腰斬,顧名思義,就是行刑者用重斧從犯人的腰部將其砍作兩截。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后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商鞅變法時,曾明文規定,一家犯罪,鄰家不告發者,處以腰斬。相比起斷椎,被腰斬的人,往往在死之前經受痛苦的時間更加的長,而且把腰斬犯人的上半身置于光滑的銅器上,更是可以延長犯人受罪的時間,斷椎可以看做是腰斬的原始版本,腰斬是升級之后的酷刑。
古代酷刑腰斬
這種殘忍的酷刑腰斬,早在殷商時期就已經有了。據傳是商紂王的女人妲己發明的。比起當時出名的炮烙,腰斬酷刑異常的低調,其實腰斬比起看砍頭來更加的嚇人。因為人被腰斬后,并不是馬上死去的,還會保持十幾秒的意識,感受渾身上下的痛苦。
腰斬可以說是延長了犯人死亡的時間,如果更加殘忍一點,會直接把腰斬的犯人移動到一塊銅板上面。這時候犯人的血液流出會異常的緩慢,是的犯人3~4個小時都不會死去,畫面可以說是極度殘忍血腥,一直到清朝末年還有人被處以腰......【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