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奇聞事件記者從參與旁
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奇聞事件記者從參與旁聽人士處獲悉,30日上午,吳謝宇本人到福州中院當庭聽判。
2021年8月26日,吳謝宇弒母案一審公開宣判。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后,認為母親謝某某生活已失去意義,于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某某的念頭,并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某某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猛擊謝某某頭面部,致謝某某死亡。后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某某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某某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用于隱匿身份。
2021年8月30日,吳謝宇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2022年4月,吳謝宇案辯護人收到福建高院關于吳謝宇案的中止審理裁定:依照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二審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裁定該案中止審理。
中止審理一年多之后,2023年5月19日上午9時,吳謝宇弒母案二審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據福建高院發布的消息,二審庭審中,圍繞上訴人吳謝宇提出的上訴理由和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法庭組織檢辯雙方對爭議焦點展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
奇聞事件記者了解到,二審時,吳謝宇作案時是否存在精神障礙是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問題,辯護人多次向法庭申請精神病鑒定。辯護人提到吳謝宇具有精神病家族史,并且提交了專家論證結果,稱吳謝宇作案時辨認和控制能力受限,不能正確辨認自己行為在法律上的意義、性質、作用和后果。檢方則在庭上表示,吳謝宇是經過預謀后作案,過程邏輯清楚,殺害母親后,還有意識地去清理現場,這些行為都能說明吳謝宇完全有刑事行為能力,沒有做精神病鑒定的必要。
二審旁聽人員向奇聞事件透露,吳謝宇此前在庭上表現出強烈的求生欲望,表示希望活著來悔罪。
據福建高院5月30日發布的消息,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5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吳謝宇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吳謝宇因自己的錯誤認知產生殺母惡念,作案前精心預謀,準備作案工具,謀劃殺人手段以及對作案現場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作案后偽造謝某某筆跡制造其存活的假象騙取親友錢款,網購他人身份證件并毀壞隨身手機卡以逃避偵查,將騙得的錢款用于揮霍,毫無認罪、悔罪之意。吳謝宇的行為嚴重挑戰法律,違背倫理道德,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綜合全案證據,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吳謝宇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