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山東費縣女醫生控告前夫投毒案有了新進展。1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當事女醫生劉暢(化名)處獲悉,高某森涉故意傷害案將于1月11日上午9點在費
山東費縣“女醫生控告前夫投毒案”有了新進展。1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當事女醫生劉暢(化名)處獲悉,高某森涉故意傷害案將于1月11日上午9點在費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費縣法院工作人員證實此事,并稱案件涉及當事人隱私,將采取不公開審理方式進行。劉暢稱,自己放棄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他(高某森)毀壞了我的身體和六年的青春。我不要賠償,不諒解,只求法律予以嚴懲。”
劉暢還稱,1月6日,費縣縣委政法委會同當地警方及衛健局與其進行了會談。談話中,警方透露,嫌疑人作案手法是模仿了同年(2016年)內蒙古赤峰市兩位醫生使用激素投毒的案子,也就是模仿作案。
“衛健局和政法委承諾會在案件審判完后全面復盤倒查,追責其醫院對藥品監管不嚴責任。”劉暢稱,在自己舉報期間,2020年已有明確的書面專家意見清晰明確說明了我符合長期大劑量中毒,但派出所辦案人員隱瞞了此專家意見,并在專家意見出來兩個月后出了份“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的通知書,“政法委表示將倒查辦案人員,追責相關人員責任。”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7月,女醫生劉暢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舉報稱,自己遭同為醫生的前夫高某森使用大量激素藥物“投毒”,引發輿論關注。
舉報信息顯示,2016年10月末,劉暢與丈夫結婚一年多后,她感到身體不適,出現視物模糊、腿部抽筋、多飲多尿、體重劇增、腿部腹部皮膚現大量裂紋等癥狀。檢查后醫生懷疑,她在短期內服用過大量激素類藥物。
2017年9月底,在與丈夫高某森吵架后分居時,她母親在家中發現大量藥品,其中包括7支激素類藥物地塞米松。這些反常讓劉暢懷疑,丈夫高某森想要用藥物謀害自己。
劉暢立馬去費縣鐘羅山派出所報案,不過,警員稱證據不足不予立案。此后半年,劉暢向費縣及臨沂衛健、信訪、公安等多部門反映情況,直到2018年4月,費縣衛健局給出答復意見書,對于高某森未經護士長同意違規拿取藥品給出了停職7天反省、罰款500元的處理決定。
2019年6月份,此事被山東省《問政》節目通報,費縣公安局6月7日開始啟動調查。劉暢文中講述,6月18號,前夫高某森被帶到刑偵隊審訊,他承認對劉暢用了一部分藥品,打了十多天。
劉暢公開舉報后,媒體跟進報道。2019年7月16日,費縣鐘羅山派出所民警告訴紅星新聞,目前警方正在受案調查階段,將在進一步調查之后決定是否立案。費縣衛健局工作人員也表示,高某森目前仍正常上班。
彼時,網上還出現一份疑似高某森的回應,稱劉暢舉報系“誣告”,使用地塞米松等藥物是用于治療劉暢的腰椎間盤突出癥,且整個用藥過程劉暢一直知曉。
夫妻雙方的不同說法曾令事件一度撲朔迷離。2022年3月18日,費縣公安局認為劉暢被傷害一案“符合立案條件”,現立案偵查。同日,費縣公安局作出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劉暢身體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同年4月,高某森被刑拘并被批準逮捕。
“檢察院還稱高某森在網絡的回應是在混淆事實,屬于加重情節。”劉暢告訴紅星新聞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