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國會院內領導班子21日決定集體辭職,對當天該黨黨首李在明拘留同意案獲得國會表決通過承擔責任。據韓聯社報道,共...
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國會院內領導班子21日決定集體辭職,對當天該黨黨首李在明拘留同意案獲得國會表決通過承擔責任。
據韓聯社報道,共同民主黨國會發言人李素永當天表示,以黨鞭樸光溫為首的黨院內領導班子在國會全體會議結束后召開議員大會,并作出上述決定。該黨秘書長趙正湜以及其下屬政務職系人員也全部表明辭意。
9月19日,韓法務部將李在明拘留同意請求報請國會,國會將于21日對該案進行表決。鑒于共同民主黨席位過半(167個),加上李在明住院后仍堅持絕食示威,當時外界普遍認為拘留案可能遭到否決,檢方或對李在明采取不捕直訴。
然而21日當天稍早時,李在明拘留同意案以149票贊成、136票反對、6票棄權、4票無效的結果在國會獲通過。由此,法院將對李在明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
報道稱,投票以無記名的方式進行,298名在職議員中除正在住院的李在明本人、被關押的無黨籍議員尹官石,以及陪同總統尹錫悅訪美的外交部長官樸振外,其余議員均參與表決。假設執政黨國民力量(110人),以及在野黨正義黨(6人)、時代轉換(1人)、韓國希望(1人)、保守傾向無黨籍議員2人全部投贊成票,那么共同民主黨內至少也有29人投下了贊成票。
韓檢方認為,李在明涉嫌于2014年至2015年在原屬韓國食品研究院的國有土地開發樓盤的過程中,利用市長職務之便向私人開發商提供各種照顧,導致被排除在項目之外的城南城市開發公社蒙受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1億元)的損失。李在明還涉嫌于2019年至2020年通過前京畿道分管和平事務的副知事以代付訪朝經費之由向裳邦爾集團會長金圣泰(音)索賄800萬美元。
此外,李在明還涉嫌于2019年2月因違反《公職選舉法》受審時唆使他人提供有利于他的虛假證詞。
拘捕同意案通過后,為防止李在明支持者沖擊國會,警方關閉地鐵九號線國會議事堂站1號和6號出口。以防萬一,警方當天還在國會大樓前用警車設置了車墻,防止示威隊伍闖入等突發事件發生,并對國會大樓周邊部分路段實施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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