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烹煮是人類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一種烹飪方法,每天都有許多人用這種方式來做飯。而正是這種最常見的生活技能,被古人用來對對放了大罪的人,
烹煮是人類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一種烹飪方法,每天都有許多人用這種方式來做飯。而正是這種最常見的生活技能,被古人用來對對放了大罪的人,或者是自己的競爭對手,相比起車裂、腰斬等更加的血腥,更是遠(yuǎn)超乳房鉗的心里恐怖程度!
古代酷刑烹煮活人的起源
早在商朝末年,古代酷刑烹煮活人就出現(xiàn)在中國的歷史上,當(dāng)時周朝的始祖被商紂王囚禁于殷都作為人質(zhì),就連自己的兒子伯邑考下場最為凄慘,直接被商紂王施以酷刑烹煮做成人肉更吃掉了,可以說是殘忍異常的古代食人族。
之后關(guān)于烹煮之刑的記載,多見于春秋戰(zhàn)國時期及秦漢兩朝,后世的幾個朝代甚少有關(guān)于烹煮之刑的記載。漢王劉邦的謀士酈食其、齊國的第五任君王齊哀公、曾討伐董卓的李旻都受過烹煮之刑。此外,還有更殘忍的則是將人一邊凌遲,一邊烹煮。
難以禁止的酷刑烹煮
隋代以后,朝廷頒布的刑法正式規(guī)定的死刑只有絞、斬、凌遲等,但烹作為一種非正式的刑罰一直有人使用。五代時,后唐明宗長興年間,姚洪奉朝命率數(shù)千人戍守閬州,被叛將董彰拘禁,不肯屈服。
董彰叫人架起大鑊,添滿水燒得滾沸,讓十名壯士割姚洪的肉放在鍋里煮而食之。姚洪至死大罵不絕。這是將人一邊凌遲一邊烹,比烹煮整個活人更慘毒。南宋初,秦檜專政,殘害忠良,他也用過烹人的刑罰。
五代后唐時期,唐末小將姚洪駐守閬州,城破后拒絕投降董彰。于是,董彰當(dāng)場大怒,命人在大鑊里加滿水并燒熱,然后將姚洪的肉一片片割了丟到鍋里去煮。身體上的疼痛和心靈上恥辱使得姚洪破口大罵,直到斷氣。凌遲和烹煮相結(jié)合,這樣的場面想想就很血腥。
現(xiàn)代烹煮活人
那怕到了現(xiàn)代,還是會出現(xiàn)一些變態(tài),領(lǐng)用古代這種殘忍的刑罰滿族自己變態(tài)的越王,比如著名的日本食人魔佐川一政就是這樣一位,用烹煮之刑吃人的超級大變態(tài),除他之外,世界各國還有不少,最終都得到了懲罰。
結(jié)語:古代酷刑烹煮活人完全的反應(yīng)出一些人類心靈中的暴虐,把心中的惡念實施出來,統(tǒng)治者是為了震懾些小,個人則是為了自己的變態(tài)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