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十幾年前筆者還在讀小學的時候,那時學校的管理機制并不完善,老師還是班級里的絕對權威者。班上老師對學生的管教處于一個極端狀態,打罵時...
十幾年前筆者還在讀小學的時候,那時學校的管理機制并不完善,老師還是班級里的絕對權威者。班上老師對學生的管教處于一個極端狀態,打罵時常有之,甚至存在個別老師逼學生下跪、摁住學生頭往墻上撞。不過到了現在,老師與學生的關系似乎又走向另一個極端。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近幾年隨著國家加大對教師行業的監管力度,不實的擴大化舉報也隨之出現。一些家長與學生對老師的舉報越來越捕風捉影,缺乏事實基礎。有老師因為晚三個小時回復家長信息或者作業布置得“太少”而被舉報;因為穿了一條裙子,一位老師被學生媽媽投訴“穿得妖里妖氣,不像正經人”;還有一位老師,入職第二天就被家長舉報沒有經驗、帶不好班……
回復消息過晚、作業布置太少、入職時間短……對于這些舉報理由,即使站在旁觀人的角度來看,都不得不承認實在是過于荒謬,更遑論那些被舉報的老師。當下,老師這一職業群體越發地被吹毛求疵,甚至污名化,一些老師儼然已成為家長、學校、老師這一關系中的弱勢群體。面對這一趨勢,有必要把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提上媒介議程。
從家長對老師的舉報這一事實來看,其中主要涉及到兩個方面的問題。
其一,這種舉報究竟是建立在情感基礎上對孩子的溺愛,老師的偏見,還是建立在事實基礎上對老師品行,或是工作的監督?正如《北京青年報》所寫,一些家長之所以舉報老師,不過是因為她們拒絕了自己或是孩子的某些請求。如果僅是不答應這些與課堂無關的蒜皮小事老師就因此“獲罪”,這未免過于荒唐。
并且,師德不端是嚴肅的紀律問題,那么舉報師德不端也應該是嚴肅的。家長在舉報過程中,至少應該拿出一些能夠支撐其舉報理由的證據,比如當事老師的一些出格言行,而不是隨心所欲的,處于情緒化的宣泄。一旦家長對老師的舉報演化為一種“看不順眼”的攻擊,這不僅為學校處理這方面的工作徒添負擔,更限制了許多一線老師的正常工作開展。就像報道中一位從教二十多年的副校長所言,擴大化的舉報能占到他處理的舉報事務的一半以上。而這背后的隱憂在于,很多老師現在連正常的批評都不敢履行,他說,“跪著的老師,真的教不出站著的學生”。長此以往,教育的希望在哪里?
其二,學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在面對家長的舉報時,有沒有充分尊重客觀事實的定力?許多老師之所以會淪為弱勢群體,很多時候不在于家長的不實舉報,而在于學校領導的息事寧人。迫于家長的輿論壓力以及對學校名譽的“維護”,不去追究客觀事實,而是簡單地去處理那些被舉報的老師。
比起一些家長對老師的惡意、擴大化舉報,學校不經核查就對老師進行批評、處罰更令人寒心。就如同一些老師所抱怨的那樣,不管事情是對是錯,學校領導總是讓其先往自己身上找原因。在這樣一種由家長構建,學校有意或無意縱容的工作氛圍下,躺平成為很多老師的選擇。
教育事業事關國家發展大計,而老師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因此,在關心學生的身心成長之際,也有必要注重保護老師們的合法權益。那么,具體該如何保護這些深陷舉報泥潭的老師們?
8月31日,在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群表示,要對教師的不實舉報及時澄清,公開正名;對惡意歪曲事實,誹謗詆毀教師的蹭流量行為堅決回擊,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這番言論其實已經為如何保護教師的正當權益提供了基本遵循。涉事學校在面對那些針對教師的舉報時,應該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并對不實舉報進行澄清,還當事老師一份公道,并對他們給予安慰與支持。對那些惡意舉報的家長,情節較輕的,可以在微信群作出批評;對那些情節嚴重、對老師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的,可以適當追究法律責任,切實維護老師的合法權益。
說到底,老師作為一種特殊職業,身上肩負著教書育人這一重要的社會職責。一些家長在對他們的工作進行監督之際,也要學會給他們“松綁”,別讓這種不實的、惡意的舉報,澆滅他們的教書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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