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日前,湖南婁底冷水江市一家長在網上發視頻反映,其就讀于婁底某鄉鎮小學二年級的女兒,遭同班十余名女同學霸凌,包括性霸凌,導致孩子下腹...
日前,湖南婁底冷水江市一家長在網上發視頻反映,其就讀于婁底某鄉鎮小學二年級的女兒,遭同班十余名女同學霸凌,包括性霸凌,導致孩子下腹和下體疼痛。10月30日中午,冷水江方面通報稱,當事人系被另外幾名同學“短暫圍住拍打”,初查未發現存在故意傷害的情形,已安排專人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心理疏導工作,并表示相關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
校園突發涉霸凌個案,多部門介入調查,本屬于熱點事件的常態進展。但從受害女生被家長發現遭霸凌到網絡發帖求助,再到官方回應通報的過程,卻可能透露出事實上并不那么正常的地方性個案處置節奏與邏輯。
據媒體援引受害家長所述,7歲女生被發現疑似遭霸凌的時間事實上在10天前,而家長網絡發帖細述相關過程已是“截至10月28日”晚間,各方均無應有態度。因為家長投書網絡,可能更因為相關網絡討論上了熱搜,涉事地方的調查介入和進展披露才得以為人所知。
事實上,在媒體追訪中,曾有事發地教育局工作人員“已經處理了”的回應得到包括央廣網在內的諸多媒體報道。而在前述回應所指的有權通報部門那里,“已經處理了”的個案卻又處在“正在調查處理”的狀態,直到10月30日午間的通報還是需要“進一步調查”。按照涉事女生監護人此前的陳說,早在家長訴諸網絡之前,當地警方已經介入個案調查,與家長一同前往涉事學校了解情況,并得到學校方面“重要部分監控老化”的答復。
監控老化與否的判斷,不是說說而已就可以搪塞過去,現在的進一步聯合調查有必要深究,彼時警方參與調停、調查,在面對校方“監控老化”說法時的即時處置措施。調取事發地監控資料,警方應當主動而為,而不能被校方是否積極配合所決定,當事家長所述場景,亦為警方工作人員所親歷,不應該任其一直停留在孤證狀態,同樣需要向公眾做出必要說明。
對于通報所言“短暫圍住拍打”場景,既然已經有現場監控為佐證,也需要向當事人及公眾公開相關資料,反過來看,對涉事場景,校方又為何一度被認為是不愿意提供監控?監控既然存在,第一時間出示本可以避免很多麻煩與爭議。
更何況,“已經處理了”的個案,又是如何在同一時間里重新回到“正在調查處理”狀態的?當然也不排除,教育局工作人員此前“已經處理了”的本意即“正在處理”,而非真的有了結果。但在家長講述中,這個“已經處理了”的說法,似乎又與校方在調停相關事項時的曖昧態度頗為相似。從“孩子們去上課吧”到“你知道這是什么地方嗎”,再到“只能賠償道歉了”,校方在一線處理時的各種說法、態度,讓人似曾相識。
把校園欺凌事件盡最大可能當“小孩子打鬧”處理,甚至將不接受相關“大事化小”尺度的家長看做麻煩制造者,與本來還在調查處理的問題被說成(或者認為)“已經處理了”,內在邏輯極有可能一致但卻十分危險,會成為下一次校園霸凌事件被弱化處置的某種潛意識。對校園霸凌的零容忍態度,需要從表態到扎扎實實的細節和實踐。
疑似霸凌被發現后的10天時間里,有8天處在受害者一方感受中的全無進展與態度曖昧,只有到了網絡發酵、屢上熱搜后才快速呈現出各方積極處置、介入調查并給出初查結果的狀態,這可能符合目前輿情熱點事件的地方應對節奏,卻不應當成為社會治理有效開展的姿勢。
一件應該重視并及時處理的事,不能只是在鬧得盡人皆知后才把它當一回事,高水平的地方治理,需要個案調查進展的及時回應,但絕不能僅是最終結果惜字如金的通報。在此過程中,起碼對于當事人知情權的滿足,也需要增加進展披露頻次,哪怕就是還沒出結果,對于受害一方的情緒撫慰、工作人員的舉止約束都應當有更細致的規程要求。問題調查過程中的及時披露進展,同樣是有效心理疏導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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