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日媒報道,當地警視廳已就福原愛綁架兒子事件進行調查,其或將面臨牢獄之災。福原愛接受采訪時回應此事:已經與律師溝通過,大概是沒有問...
據日媒報道,當地警視廳已就福原愛“綁架兒子事件”進行調查,其或將面臨牢獄之災。福原愛接受采訪時回應此事:已經與律師溝通過,大概是沒有問題。
“福原愛出事了!”日本媒體近日以此為題報道稱,前日本女子乒乓球運動員福原愛遭前夫江宏杰提出刑事告發,或將面臨牢獄之災。據奇聞事件等多家媒體報道,由于福原愛不理會日本法院判決結果,其前夫江宏杰向日本警視廳提出刑事控訴,目前警方進行受理,表示不排除逮捕福原愛,而她恐將面臨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年東京家庭法院判決,福原愛與江宏杰的長子撫養權歸男方,但福原愛拒不履行判決。不過,福原愛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回應此事表示:“我們收到了警視廳的詢問,但我們已經與律師溝通過,大概是沒有問題。”
在此案件中,福原愛與江宏杰離婚,并就撫養權進行爭奪本身是民事關系,為何會轉向刑事指控?對此,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常莎以中國相關情況做對比:在中國,如果已有生效判決的情況下,如不履行判決,則涉嫌違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常莎表示,在日本也有類似的刑罰。
據報道,在今年7月江宏杰就孩子歸屬一事在東京召開記者會,會上與江宏杰一同出席記者會的律師稱,如果福原愛拒絕自愿將孩子交給江宏杰,或將以犯有未成年誘拐罪為由將福原愛告上法庭。發布會過程中,江宏杰一度落淚。
福原愛也曾于今年7月在個人社交媒體上發表聲明稱,身為一位母親,無論如何保護子女是自己的首要責任。“大人之間的事情,不應該攤在公眾視線中,進而影響孩子的生活。我愛我的孩子,孩子是我最珍視的寶貝,不允許任何人傷害他們。”
福原愛生于1988年,3歲開始打乒乓球,曾是日本隊主力,參加過多屆奧運會,江宏杰則是中國臺北隊的乒乓球選手。兩人于2016年9月官宣結婚,2017年產下一女,2019年又生一男,2021年7月宣布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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