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1月4日濟南市歷下區燕山立交橋上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大型拖掛罐車因罐體高度超過橋體高度而卡住據了解當時有記者在事發橋下人行道上護欄內...
11月4日
濟南市歷下區燕山立交橋上
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大型拖掛罐車
因罐體高度超過橋體高度而卡住
據了解
當時有記者
在事發橋下人行道上護欄內拍攝采訪
被身穿警服的男子要求刪照片
在被拒絕后
身穿警服男子隨即奪走手機
11月4日晚
濟南市歷下區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稱
目前已經在了解處理這個事情
處理意見需要請示領導后
由相關職能部門回復
記者采訪被搶手機
據報道,11月4日,濟南市歷下區燕山立交橋上,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大型拖掛罐車因罐體高度超過橋體高度而卡住,記者在燕山立交橋東北角人行橫道處拍攝照片,一名身著警服男子走過來要求記者刪除照片。在記者明確拒絕后,現場有民警通過對講機聯系“分局”。十分鐘后,兩名同樣身穿警服,胳膊上戴著“歷下公安”袖章的民警上前詢問,再次要求刪照片,在記者再次拒絕,并明確表達拍照自由后,一警號為“014826”男性民警情緒激動,以“維護治安穩定”為由要求必須刪除。
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現場該男性民警要求記者及其隨行人員“跟我們走一趟”。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記者欲用手機記錄其警號,該民警隨即上前搶走手機,并大聲呵斥。與記者的同行人員欲拿出手機拍攝時,該民警再次上前搶奪并且多次推搡記者。
記者了解到,這位男性民警對記者說,“你還拍不拍了?你不拍我,就把手機還給你。”據了解,隨著圍觀群眾的增多,該民警將記者手機扔到護欄上,隨即離去。
11月4日下午,記者聯系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新聞科,電話無人接聽。11月4日晚,濟南市歷下區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已經了解這個事情,具體處理意見需要請示領導后,由職能部門回復。
公安部:
讓民警習慣在“鏡頭”下執法
記者查詢得知,近年來,公安部明確部署,多次提出民警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同時,目前針對民警執法有系列相對完善的制度建設,除《人民警察法》之外,另有最新版即2016年修訂版《公安機關執法細則》,以及2018年公安部出臺的《公安機關現場執法指引》,《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等系列法規,但上述法律法規并無任何一條規定指出,公眾不能用手機拍攝警察執法。
據央視新聞報道,2016年7月26日,公安部發布全國公安機關規范執法演示視頻,對一線執法民警工作流程進行培訓。該視頻培訓內容專門給民警執法如何面對群眾做出規定,在面對圍觀群眾拿手機拍攝警察執法時,只要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民警就不許強行干涉,而要自覺接受監督,習慣在“鏡頭”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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