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月16日,薛之謙發打油詩回應盜攝《飛馳人生2》的質疑,祝你慧眼,識圖看片,本尊在謝,你在塞臉,習慣示眾,罪帶笑點,此心光明,亦復何言...
2月16日,薛之謙發打油詩回應盜攝《飛馳人生2》的質疑,“祝你慧眼,識圖看片,本尊在謝,你在塞臉,習慣示眾,罪帶笑點,此心光明,亦復何言。隨后再次回應:文字,乃兇器 ,可傳善,可滋惡, 流量,是干爹,可換銀,可報應。
2月15日,薛之謙微博發文,點評《飛馳人生2》,但網友們發現他的博文中含有三張在影院的屏攝圖片。隨后,“薛之謙 盜攝”沖上熱搜第一。
有網友稱,拒絕攝屏是觀影的基本要求,公眾人物帶頭盜攝,確有不妥,“既不尊重電影也不尊重觀眾”。也有網友表示,雖然薛之謙的行為確實屬于“盜攝”,但幾張照片根本起不到任何劇透效果,也沒作商業用途,沒必要上綱上線。
面對爭議,2月16日九點,薛之謙發布打油詩疑似回應質疑,“祝你慧眼,識圖看片,本尊在謝,你在塞臉,習慣示眾,罪帶笑點,此心光明,亦復何言。”
16日晚,薛之謙轉發央視報道“法律上沒有盜攝這一說” ,并配22字再次回應爭議。
據央視新聞消息,看電影拍照算侵權嗎?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我國法律上沒有盜攝這個說法,這應當是侵害著作權的一種通俗的叫法。一個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賞、個人研究、課堂教學,為了評價或評論某個已發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圍,不構成著作權法中所說的侵害版權的行為。但是,如果將電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視頻平臺傳播,若當事人不許可,權利人不同意,則屬于侵權。
此前,周兆成律師也發文詳細解讀了薛之謙被指盜攝之風波。
周兆成律師表示,薛之謙的行為是否構成盜攝,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薛之謙在拍攝他人作品時未經許可,并且將這些材料用于公開傳播、商業利用或其他侵犯他人權益的目的,那么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盜攝。但是,如果薛之謙的拍攝行為僅僅是為了個人觀賞或留念并沒有傳播或商業利用的目的,那么這種行為通常不會被認定為盜攝。像薛之謙這樣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明星,其社交媒體發布的動態瀏覽量及影響力都是遠大于我們普通老百姓的,他們的言行舉止也被放大在了公眾視野下,公眾人物要承擔更重的注意義務與責任。
如果發生盜攝行為,并且被片方追究,盜攝者可能會承擔民事責任:盜攝者可能需要賠償片方因盜攝行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票房收入、版權費等。盜攝行為可能違反相關的行政法規,盜攝者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如罰款、吊銷執照等。如果盜攝行為構成犯罪,盜攝者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周兆成律師還提到,“即使從法律上講沒有追究,盜攝行為在道德和社會層面仍然是不可接受的”,并呼吁大家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和隱私權,避免進行盜攝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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