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江蘇的吳某和譚某,是一對走過了多年風雨的夫妻。他們之間,本應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卻因生育問題產生了難以調和的矛盾。多年來,譚某渴望...
江蘇的吳某和譚某,是一對走過了多年風雨的夫妻。他們之間,本應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卻因生育問題產生了難以調和的矛盾。
多年來,譚某渴望擁有一個孩子,但命運似乎與她開了個玩笑。因為吳某因先天因素導致無法生育。面對這一現實,兩人沒有選擇放棄,而是選擇了醫學的前沿技術——人工授精。2011年4月,在醫生的幫助下,他們通過人工方式成功孕育了一個孩子。
然而,生活總是充滿了變數。隨著時間的流逝,夫妻間的感情出現了裂痕。吳某對生活、對家庭的態度發生了巨大轉變,他甚至提出了離婚。在第一次起訴離婚被法院判決不準后,夫妻倆選擇了分居,孩子則由譚某獨自撫養。
2022年7月,吳某再次提起離婚訴訟,這次他直接表示拒絕撫養孩子。他覺得這是妻子出軌跟別人生下的。這一舉動無疑觸動了譚某的底線。此時,法官的公正判決顯得尤為重要。根據相關規定,通過人工授精方式生育的子女視為婚生子女。這意味著,孩子與生物學父親之間存在法律上的關系。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人民大學婚姻法學專家孫若軍副教授指出,試管嬰兒在我國是合法的。無論是使用丈夫的精液和妻子的卵子,還是第三人的精液或卵子進行人工授精,只要夫妻雙方簽訂合同并成功生育,孩子便成為法律上的子女。
孫若軍進一步解釋,孩子出生后與生物學父親沒有包括撫養、贍養、繼承等在內的任何法律關系。在我國,捐精的情況信息都是保密的,這意味著孩子可能一生都不知道自己的生物學父親是誰。
在一些其他國家,為了讓試管嬰兒獲得知情權,存在讓孩子在18歲后了解其生物學父親信息的情況。
目前,國內還存在一種“借腹生子”的情況,即夫妻借助他人代孕產子。孫若軍明確指出,這種行為目前是違法的?;谶@種行為根本不合法,因此借腹生子的夫妻不能算是孩子法律上的父母。一旦產生糾紛,孩子的生母才對孩子存在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
對于吳某和譚某的情況,雖然他們通過人工授精有了自己的孩子,但因為雙方的感情裂痕和吳某拒絕承擔撫養責任,最終法院還是判決準予離婚。孩子則由譚某撫養,吳某需支付撫養費。這一判決既考慮了孩子的權益,也體現了法律的公正與公平。
在現代社會中,隨著醫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生育的方式也變得愈發多樣。這為許多不孕不育的家庭帶來了福音,但同時也引發了一系列法律與道德問題。我們需要在科技與人倫之間尋找平衡點,以確保每一對夫婦的權益得到保障。
而對于那些渴望擁有自己孩子的家庭來說,選擇人工授精等方式生育子女時,一定要深思熟慮,充分考慮到各種可能的后果與責任。同時,法律也應當與時俱進,為這些家庭提供更為完善的保障和支持。
在追求科技進步的同時,我們不能忽視家庭、倫理與法律之間的微妙關系。希望通過這樣的案例,能夠引發更多關于科技、家庭與法律的深入思考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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