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冬天到了,近日,網絡上再現關于蹭暖族的探討,即在集中供暖的小區,不繳取暖費,利用傳熱性質,享受其他用戶的供暖。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
冬天到了,近日,網絡上再現關于“蹭暖族”的探討,即在集中供暖的小區,不繳取暖費,利用傳熱性質,享受其他用戶的供暖。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發現,對于“蹭暖”一事,有網友認為,“蹭暖”一詞本身含有“貶義”意味,業主是有權決定是否繳納取暖費的;但也有業主認為,雖然這是每個人的權利,但心理上還是感到很不平衡,更擔心“假若樓上樓下都不繳取暖費,那我們家的溫度肯定也上不去”。
不繳取暖費溫度正好?
在濟南某小區30余層高的住宅樓上,方方住在28層,她告訴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在今年未繳取暖費的情況下,屋內溫度計顯示,白天溫度25℃,晚上溫度22℃左右,這是室內最佳溫度,“完全不需要繳取暖費。”
去年,方方第一次未繳取暖費,“因為前年屋里太熱了,我需要開門開窗戶,空氣也很干。”但去年在沒有繳費的情況下,她覺得屋內溫度都很適宜,天氣最冷的日子,屋內溫度也維持在21℃左右,只有在連續陰天的情況下,溫度可能會再低一些,整個冬天,她都沒有使用過空調制熱。
方方所住樓層一共四戶,她是中間戶,她告訴記者,她左右側鄰居都沒有供暖,“一家租房子,一家還沒有人入住。”至于樓上樓上,因為不熟悉,她不了解情況。方方猜測,家中溫度較高,也可能與光照時間長有關。
與方方一樣,未繳取暖費的,還有濟南市市中區的王先生,他在一個公寓樓內開了一間工作室。冬天,公寓內溫度比較低,“可以說是陰冷吧!”但他連續三年未繳取暖費,“我晚上就回家了,我覺得空調更適合我。”王先生說,他了解到,周邊租戶大多未繳取暖費,“家里的取暖費還是繳了的。”他表示,繳與不繳,完全取決于個人實際情況。
“蹭暖族”引熱議
北方城市,幾乎都會集體供暖,入冬之后,大多要憑暖氣取暖。但一部分業主未繳取暖費,屋內溫度卻還算“舒適”,歸其原因,有人認為這是在“蹭暖”,即在不繳取暖費的情況下,利用樓房的傳熱性質,享受其他業主繳費后帶來的“附加溫暖”。
在網絡上,還有網友記錄了自己真實的“蹭暖”經歷,在冬季,室內溫度高時達25℃,低時為19℃,她坦言,“省了很多錢”。但并非所有未繳取暖費業主都是在“蹭暖”,有的是因為有房子卻無人居住,有的則是因為受不了干熱空氣。
這在北方城市來說,比較常見,但不少業主對此提出了質疑,認為“蹭暖族”在無形中損害了自己的權益,他們認為,如果樓上樓下都不供暖,就自家供暖的情況下,溫度也達不到理想狀態。
在社交媒體上,類似內容的發文很常見。一位網友發文稱,“昨天發現樓上今年又沒繳暖氣費,雖說繳不繳是每個住戶的自由,但是還是感覺心里不平衡。”該網友稱,其住在二樓,三樓和一樓不繳費必然會導致自家溫度不夠高,但礙于鄰里關系,卻又不能明說。記者試圖與該網友聯系,私信發送失敗,但該帖子下,有數千評論,態度各有不同。有人認為這是個人權利,有人則認為這并不是一個“好做法”。
各熱力公司回應不同
濟寧一位市民用自己的情況進行解釋,他認為,樓上樓下不繳暖氣費,的確會影響到自家室內溫度,但鄰居并非蹭暖,“即便蹭也蹭不熱,頂多是不太冷。”他以自身情況來說,其小區為新小區,入住率較低,去年以前,樓上樓下都沒有繳取暖費,今年,樓上開始供暖,“我測了一下,昨天二十五六度,以前冬天從來沒上過二十一度,最好也就是二十度多一點。”
另一位市民說,他有更明顯的“感受”,今年樓上供熱兩天后,他家里就升溫了幾度。他認為,這次經驗讓他認為,“這是有關聯的。”
但采訪中,有另一種聲音,河北市民呂女士認為,如果室內溫度不達標,則應該與當地熱力公司進行溝通,“因為我把錢繳給了熱力公司”,而不是“責怪或者埋怨鄰居”。濟南某小區供暖管家認為,“溫度是會有影響,但影響不會太大。”
就此情況,記者咨詢了省內幾家熱力公司,得到的答案不盡相同,對于“如果樓下樓上或者左鄰右舍未繳取暖費,是否會對家中溫度有影響”的問題,有熱力公司表示,“不會。”但也有熱力公司回應稱,“會受一定影響,如果你上下樓都開的話,你家溫度會比他們不開的情況下高兩三度,他兩家都不開,那就會低兩度左右。”
【聚焦】有地方出臺“蹭暖費”
近些年,因為“蹭暖”行為引起的爭議并不在少數,新聞報道也屢見不鮮。有媒體報道提到,“為了保證其他居民家的溫度達到國家供暖標準,熱企只能加大整體管網負荷,這在無形之中增加了成本,也不利于環保。”
媒體提到,有專業人士認為,熱量通過墻體傳到鄰戶,容易降低供暖質量,而且供暖率降低易造成供熱系統運行失衡,增加熱企運營成本,不利于整體供熱質量的提升。
事實上,近些年來,各地為了杜絕“蹭暖”行為,可謂“想盡招數”,比如,河南新鄉縣有小區居民反映,小區物業出了規定,如果已入住、但不準備繳取暖費,就得要繳供暖總費用30%的“蹭暖費”;河南許昌翟女士反映,她沒有供暖,但因為墻壁具有導熱性,物業要求其承擔一些費用;除此外,還有小區物業試圖采用斷水斷電的措施進行綁定。
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律師甄恩陽表示,在法律上,沒有對“蹭暖”行為有定義,如果業主認為鄰居的“蹭暖”行為侵犯了自己的權利,則需要舉證,沒有的話,則是合法的,“業主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繳納暖氣費。”甄恩陽表示,熱企公司如果收取費用,需要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或者規章制度,不可巧立名目,如物業將取暖費用與其他費用進行捆綁,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或通過司法程序要求對方返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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