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遼寧一男子在離婚冷靜期,連續捅刺妻子數刀,致其受傷。近日,遼寧本溪市本溪滿族自治縣檢察院公布了這樣一則起訴書,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
遼寧一男子在離婚冷靜期,連續捅刺妻子數刀,致其受傷。近日,遼寧本溪市本溪滿族自治縣檢察院公布了這樣一則起訴書,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顯示,被告人金某甲與其妻子被害人付某某處于協議離婚冷靜期內,付某某已另外租賃房屋居住。被告人金某甲于2023年2月1日邀請付某某、崔某某到本溪滿族自治縣的家中吃飯,當日16時許,被告人金某甲與被害人付某某再次發生口角,并用家中切肉尖刀連捅付前胸、后背數刀,造成付某某右側血氣胸伴右肺萎縮30%以上,屬輕傷一級,周身多個瘀痕長度累計達15厘米以上,屬輕傷二級的后果。
后被告人金某甲被崔某某與付某某聯合制服并被公安機關審查歸案。
檢方認為,金某甲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金某甲已著手實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金某甲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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