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知名主持人朱丹自爆被好友騙光積蓄又起新風波。上個月,知名主持人朱丹在一檔綜藝節目中自曝,多年前曾因為一張白紙上的簽名,被騙光了所有...
知名主持人朱丹自爆被好友騙光積蓄又起新風波。上個月,知名主持人朱丹在一檔綜藝節目中自曝,多年前曾因為一張白紙上的簽名,被騙光了所有積蓄。盡管她在案件結案后,迅速起訴了這位朋友并勝訴,但朋友宣布破產,最終自己依然扛下了所有債務。近日,北京市公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軍律師在社交平臺中發布了一則視頻,視頻中田某某被認為是朱丹的那位失信好友。她發聲否認朱丹的陳述,稱已委托律師對朱丹提起訴訟。她聲稱因為朱丹在芒果TV的節目內容,導致網絡以訛傳訛,所傳事宜完全與真相不符,且影響了她的生活和事業。
奇聞事件記者梳理發現,2016年10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將田笑蜜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依據為法院判決被告北京品誠悅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朱丹墊付款一千六百萬元及利息,田笑蜜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月19日,張軍律師在接受奇聞事件記者采訪時表示:“律師視角證據還是很充分的,詐騙肯定不成立,最起碼沒有騙之說,目前正在準備立案工作。”
朱丹自述被好友騙簽字
法院裁判文書顯示涉及金額1600萬
此前,朱丹在綜藝節目中稱,當年自己和這位朋友關系非常好。“她遇到了資金問題要周轉,跟我說她已經找好了借款方,希望我作為朋友去見證一下這個事情。”
朱丹當時還提到,這位朋友后來給自己寄了一張白紙,讓她簽一個字,回頭會幫她填,就見證這件事就可以了。而朱丹就真的簽了這個字。
朱丹稱自己因為在白紙上簽下名字,最終被迫用全部積蓄償還了這位朋友的債務。這個案子結案后,她迅速起訴了這位朋友并勝訴,但朋友宣布破產,最終自己依然扛下了所有債務。
朱丹在節目中哽咽著說,整個事件中,這個朋友“竟然沒有跟我說一句對不起”。對于到底被騙了多少錢,朱丹并未在節目中透露。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有一條與朱丹有關的執行信息顯示,朱丹墊付款為一千六百萬元,被執行人為田某某,被執行人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
奇聞事件記者在天眼查搜索發現,2016年10月,因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田笑蜜被北京朝陽區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包括五項。
一、被告北京品誠悅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朱丹墊付款一千六百萬元;
二、被告北京品誠悅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朱丹利息(以一千六百萬元為基數,自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起至款項實際償還之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標準計算);
三、被告田笑蜜對上述第一項、第二項北京品誠悅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應承擔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被告田笑蜜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后,有權向被告北京品誠悅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追償。
五、駁回原告朱丹的其他訴訟請求。
當事人回應稱與事實不符
律師稱沒有騙之說,正準備立案
天眼查顯示,涉案公司北京品誠悅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丹風尚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注冊資本3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承辦展覽展示活動、影視策劃等,由田某某擔任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并全資持股,朱丹擔任監事。變更記錄顯示,朱丹已于2016年12月退出該公司股東。2018年7月,該公司因未公示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19年5月,該公司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被吊銷營業執照。
該公司風險信息顯示,朱丹曾多次起訴該公司,后田某某與該公司因未支付朱丹1600萬元墊付款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費。
針對朱丹所述,北京市公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軍律師在社交平臺中發布了一則視頻,視頻中名為田某某的女子被傳為朱丹失信好友。她發聲否認朱丹的陳述,稱已委托律師對朱丹提起訴訟。她聲稱因為朱丹在芒果TV的節目內容,導致網絡以訛傳訛,所傳事宜完全與真相不符,且影響了她的生活和事業。
此外,張軍律師對奇聞事件記者表示:“律師視角證據還是很充分的,詐騙肯定不成立,最起碼沒有騙之說,目前正在準備立案工作。”
奇聞事件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暫未發現朱丹和田某某間關于1600萬元墊付款的訴訟文書,但兩人有其他相關訴訟,包括朱丹起訴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公司股東資格確認糾紛等。
在其中一起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中,裁判文書顯示,朱丹起訴稱,2010年8月3日,朱丹與案外人羅某共同出資設立北京丹風尚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金50萬元,其中朱丹出資45萬元,羅某出資5萬元。2011年7月25日,朱丹將出資轉讓給了第三人田某某,公司執照、印章、財務賬簿和財產等全部交付給了第三人田某某。田某某將公司名稱變更為品誠悅匯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
2015年7月,朱丹發現田某某于2011年9月9日冒用朱丹的名義對品誠悅匯公司增資了250萬。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015)朝民(商)初字第44397號判決書判決確認該250萬元出資歸田某某所有,現判決已經生效,品誠悅匯公司沒有主動履行判決辦理公司的變更登記,故朱丹訴至法院,要求品誠悅匯公司將朱丹名下的250萬元股權出資變更至第三人田某某名下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北京品誠悅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登記在原告朱丹名下的出資人民幣二百五十萬元變更至第三人田某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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