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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私自熏制臘制品?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縣、南江縣發布通告稱,城區禁止私自熏制臘制品,熏制臘肉、臘腸等需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點。
兩縣禁止私自熏制臘制品
指定多個熏制點
且收取加工費或材料費
11月15日,通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巴中市環保局、相關街道辦、新區管委會,發布了《關于在通江縣城區集中熏制臘制品的通告》。通告表示,“隨著熏制臘制品高峰期到來,熏制產生的煙塵將污染空氣,影響市民生產、生活,并存在火災安全隱患。為尊重傳統、方便市民,同時保護生態環境、保障熏制安全,根據有關規定,禁止在縣城區農貿市場、居民小區院內、樓道、陽臺、屋頂以及巖坡旁、路邊、河溝等非指定地點熏制臘制品;禁止在縣城區內擅自搭建臘制品熏制設施;縣城區臘制品實行定點集中熏制。”
通江縣的通告中還公布了兩個集中熏制點的地址和電話,其中一家注明“熏制限于在該公司購買的肉制品”。通告還提到,凡違反本通告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依法處理。妨礙執行公務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依法處理。通告公布了指定的熏制點及電話,另附有舉報電話及相應的處罰措施。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11月20日,南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布了《關于縣城區內禁止熏制腌臘制品的通告》,與通江縣相似。
11月22日,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聯系了通江縣、南江縣多個熏制點,均表示已收到上述通告,集中熏制需要收取相應的加工費或材料費。
官方回應出臺該規定
是為了應對大氣污染防治
22日,通江縣、南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均向媒體證實,上述通告屬實。
通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媒體,一部分住在城區的居民,曾出現過在樓頂搭棚子熏制臘肉被舉報的情況。今年,該規定首次在通江縣實施,剛開始推行時有一部分人不習慣,會慢慢引導。
另外,媒體注意到,此前巴中相關部門曾在該市巴州區、經開區、恩陽區指定了10個臘肉熏制點。另據巴中市相關部門消息,今年10月,因臘肉熏制頻發高發等導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履職不到位,當地4個街道辦主要負責人被集中約談,相關責任人被全區通報。
央廣網評
煙熏臘肉流行于我國川渝等地區,是一種地道的傳統佳肴,歷史悠久,綿延至今。在制作過程中,煙熏是不可或缺的一道工藝。一來,這樣的制作方式是否會造成大氣污染,不可輕易下結論,起碼應由獨立的專業機構測定。如果僅由某個部門輕率地作出認定,既不科學也有失嚴謹。二來,為應對大氣污染防治,就將私熏臘肉一禁了之,有懶政之嫌。如果說私自熏制臘制品污染環境,那么集中熏制就不污染環境了?倘若煙熏工藝有改進空間,相關部門應與群眾一道想方設法改進工藝,提高技術水平,降低煙氣繚繞,而非生硬禁止。
值得關注的是,有報道稱,某地相關部門要求群眾集中熏制,選定的兩個熏制點都很可疑。其中一個熏制點注明,僅熏制“限于在該公司購買的肉制品”。而另一個熏制點則是新修建的,內部設施仍在完善中,“預計月底才能開始熏”。在這種情況下,急匆匆地讓群眾到集中熏制點熏制臘肉,既不合理,也不合情。再說,所謂的“凡未在指定地點熏制腌臘制品的行為,拒不改正者,將處以500至2000元罰款”,是否合規、合法?罰款,牽涉千家萬戶切身利益,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一分錢都不能罰。集中熏制點本就備受詬病,不到集中熏制點熏制還會被罰款,只會讓群眾左右為難。
還有一個細節是,相關通告指出,禁止私自熏制臘制品,讓群眾到集中熏制點熏制,是為了“尊重傳統、方便市民,同時保護生態環境、保障熏制安全”。這些說辭經不起推敲,如果真尊重傳統就不會逼迫群眾到集中熏制點熏制,如果真方便市民就不能“一刀切”。
一言以蔽之,以環保為由禁止熏肉、違者要罰,難以令人信服。對于這些涉及地方習俗和人們日常生活的活動,不可粗暴改造。即便要改造,也要切合實際,注意方式、注重民意,否則只會激化矛盾。防治大氣污染不是理由,制定合理可行的政策,讓群眾真正感受到便利實惠,才是社會治理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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