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2月28日,江西結婚16年3娃不是親生案在德興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事人陳志顯和代理律師楊安明前往法院參加庭審。楊安明表示,針對陳志顯...
12月28日,江西“結婚16年3娃不是親生”案在德興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事人陳志顯和代理律師楊安明前往法院參加庭審。
楊安明表示,針對陳志顯與妻子俞某及“第三者”吳某之間的民事糾紛案件,他們已前往醫院、學校、銀行等多家機構現場調查取證,并將證據提交法院。當事人訴求除了要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孩子撫養權、夫妻財產分割以及返還多年撫養費之外,還要求妻子俞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全國司法案例賠償標準是1到5萬,鑒于案件比較特殊,我們是按照一個孩子賠償10萬主張的。”
上一篇:社會學科閉卷考 學生背到懷疑人生
下一篇:最后一頁